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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教養難帶的孩子

Behaviour Problems in Young Children

作者Jo Douglas

譯者蔡美娟

出版日:2026/07/20

定價:160元

優惠價79126

★ 優惠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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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1探索根源
 
  建立美滿家庭生活的標準,除了婚姻關係要良好,其次便是親子關係要和諧
 
,因此步上成家立業之途的夫妻,在面臨自己的孩子有行為問題時,特別是他們定義如此時,憤怒、懊惱,甚至憂心忡忡的情緒表現是可想而知的。此時,他們若無法自我控制,不僅親子關係可能更加緊張,而且對孩子未來的身心發展也會造成傷害。
 
  因此,在本篇中作者一方面希望讓一般父母了解,幼兒行為問題形成的背景及影響性,進而懂得適時尋求專業協助;另一方面則提醒社會工作者、開業醫生、社區醫療人員等專業人士,在協助父母處理幼兒行為及情緒方面的問題時,首先須以同情心傾聽他們的陳述,之後再以專業知識幫助他們探索問題的根源。
 
2訓練與治療
 
  幼兒雖能意識到自身行為有問題,但因為問題根源多為生理因素或環境因素,此時若無成人的協助,他們是無法自我控制以改善行為。
 
  父母雖缺乏專業知識,無法有效反應,甚至擬出解決問題的方案,但也決不能因此置身事外,將所有責任推向社工或醫療人員。因為到頭來,幼兒終歸是要回到家庭裡與父母相處。父母若無法與社工或醫療人員配合,嚴格執行訓練與治療過程,即使再有效的方法,也會功虧一簣。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父母與孩子的互動方式,更是行為問題形成及惡化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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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譯者簡介
作者
瓊.道格拉斯(Jo Douglas)是英國倫敦兒童醫院精神醫療部門的首席臨床心理醫師。因工作關係,深具實務經驗,經常針對父母及幼教人員十分煩心的幼兒行為問題,諸如餵食、睡眠、困擾、哭鬧不停、好動、注意力不集中等,發表演講並著作。除了提出具體可行的解決方法之外,同時強調問題的形成背景中,多種因素的交互作用。其中尤其以父母婚姻關係及親子關係的品質,最具直接影響力。
 
  其他著作有《我的孩子不肯睡》(My Child Won't Sleep)、《如何招架幼兒》(Coping With Young Child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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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大眾心理學叢書》出版緣起
 
專文推薦/了解幼兒行為問題的全貌 林佩蓉
 
譯序
 
第一篇 探索根源
 
 第一章 為何會有行為問題?
 
  一般情況/不會自然消失/行為問題的成因/兒童本身的因素/環境因素/保護性因素
 
 第二章 診斷問題
 
  傾聽父母/初次會談/發展上的診斷/家族診斷/父母有不一致的反應嗎?/行為診斷
 
 第三章 建設性的親職教育
 
  往光明面思考/設定治療目標/使用特別的獎賞/建立父母的信心/學習預測
 
第二篇 訓練與治療
 
 第四章 行為約束
 
  攻擊和干擾性行為/發脾氣/不服從/手足彼此對立和攻擊/新生兒的來臨
 
 第五章 進食困擾
 
  一般情況/認清問題/進食問題類型/餵食問題的診斷/肥胖/誤食
 
 第六章 如廁訓練
 
  馬桶訓練/白天遺尿/夜晚遺尿/大便失禁/預防措施
 
 第七章 睡眠困擾
 
  一般情形/原因/睡眠困擾的類型/診斷/治療的方法/預防措施
 
 第八章 情緒困擾
 
  害怕/怪癖/悲傷/父母分居和離婚
 
 第九章 過份好動和高度活動
 
  造成的原因/過份好動的診斷/處理方式
 
 第十章 哭鬧
 
  一般情形/哭鬧的原因/診斷嬰兒哭鬧/解決哭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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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文前言
推薦序
處理孩子的行為問題是一輩子可做的研究,因為它不僅廣泛的牽涉了遺傳、生理機能、心理反應、環境、文化、家庭功能……等各種複雜的因素,並且各因素交互作用的結果,形成一道道深奧難解的習題,使處理的方法充滿了挑戰和藝術,更增加了研究的必要性和無窮性。
 
  譯者常應邀做不同題目的演講,郤發現無論講什麼主題,最後聽眾最想問的問題都是:怎樣處理孩子的××行為;而最想聽到的回答是:××法會很有效。這種認定解決行為問題是純技術性的想法,正是「見林不見山、見水不見海」的心態。其實凡用心和幼兒相處的大人都了解,除了幼兒學習錯誤或習慣不良,可以很快用單純的行為矯治改變過來以外,其餘大部份問題都需先診斷問題、了解成因、調整環境後,再針對幼兒行為治療,才不會流於頭痛醫頭、痛醫的情況。為增進自己在這方面分析及處理的能力,譯者特別注意這類書籍的閱讀,這本書就是在有心尋覓下發現的一本正合需要的好書。
 
  作者雖然是一位醫生,在第一章中也開宗明義指明,是寫給處理兒童行為問題的基層醫療人員,但譯者閱後郤覺得它適合任何想協助幼兒的人閱讀。因為它提供了不同觀點以陳述每一行為問題,並不局限於醫學的範圍,使不同背景的讀者能多方吸取完整的資料,極有助於思考問題時的深度、廣度和彈性。而在第二篇各章節中,作者又很具體的將行為學派所持的方法、原則,細微的闡述出來,佐以實例,讓深淺不同的讀者都能有所獲益。
 
  本書因收錄的研究數量龐大,參考資料的頁數占極大篇幅,為避免譯本太過厚重,故省略後頁參考書目的譯文,若有任何讀者需要參閱,請逕洽譯者。本書終能出版,要感謝外子的鼓勵和鞭策,及亦師亦友的陽琪老師審稿指導,更要感激市立師院林主任惠文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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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推薦
專文推薦
林佩蓉
 
了解幼兒行為問題的全貌
 
  幼兒行為問題,一直是幼教老師感到最迫切和最焦慮的問題。最迫切,是因為在教學情境中存有太多這類干擾,使每回教室內的行為管理面臨急需改善的壓力;此外,來自家長的詢問和求助,也促使老師懷有急待充實的焦慮感。然而往往為了解決眼前的難題,大部分老師都傾向尋求一些具有速效的技術性方法,而忽略對每一種問題的全貌性了解,也不願花時間去發展自己的想法,因此市面上教人錦囊妙計的書籍大受歡迎。其實很多幼兒行為問題,是無法單獨矯治行為而罔顧其它,否則將只得到片面、短期和形式上的效果。
 
  這本書經蔡美娟老師介紹,我閱讀後覺得它正是一本可提供所有想幫助幼兒的人,了解幼兒行為問題全貌的書,因為它具備了下列幾個特點:
 
  一、作者很充實的蒐集了許多與每一問題相關的研究和統計資料,其中大部份彼此支持,但也有部份相互排斥,它周延的反映了各種學術觀點和不同角度的看法,給讀者一個廣闊的思考空間,並提供充分的資訊,便於讀者建立自己的思想。
 
  二、文內旁徵博引許多案例,以情節清楚的帶引讀者了解幼兒行為問題的成因,解決問題方法的運用技巧、步驟及過程,使讀者能從實例中獲得具體的概念。這點引自作者豐富的臨床實務經驗,其可看性當然更高。
 
  三、作者以她的醫生背景,提供許多醫學上的觀點,這與平常讀者比較常看的教育、心理性為主的專書,在內容上更為完整,使讀者有機會了解,幼兒行為問題在醫學上所接受的原因和治療方法。
 
  四、基本上它樂觀的相信,每一幼兒都具有向善、自制和發展的潛能,但囿於許多外在因素的影響,使他(她)無法積極的發揮應有的能力。這些外在因素綜合起來,在本書提出幾個重點:
 
  在每一行為問題中,父母的主觀認定問題占有極大的比重。
 
  譬如:天生困難氣質型的孩子,到底是孩子真的難帶,還是父母認為孩子的表現有困難。這種將認定和實際行為分開的觀點,提醒讀者要以實際的行動:詳細的記錄有關行為的次數、長度、時間、強度及型態等,來具實的反映事實,藉以檢視並澄清父母自己的觀點是否適宜。以避免用一種籠統、模糊的感受曲解問題。
 
  各種成因與行為問題間具有強烈的互動性,很難將行為單獨抽離處理。
 
  譬如:進食困擾可能是親子關係不良的一種投射,而不是幼兒自己單方面發展出的困擾行為,因此若能改善親子關係的品質,就能良性的回饋幼兒控制進食行為的能力。
 
  幼兒行為問題中,父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像是:婚姻關係、管教類型、人格特質、童年經驗、所營造的家庭氣氛……等等,使孩子成長的環境可能就充滿了發生問題的危機,因此即使孩子接受適當的輔導,仍無法排除大人的陰影。
 
  在輔導與治療方面,作者所採用的行為學派之行為改變技術相當有效,但在實施時須注意下列幾點:
 
  .孩子是否有階段性成功的機會?意即改變的步驟是否符合孩子的能力範圍?是否循序漸進?能不能引起孩子再往下做的動機?
 
  .孩子的改變,即使是一小步,有沒有引起大人的注意、稱讚和善意的回報?還是覺得理所當然,不值一提?
 
  .在處理行為的同時,有無兼顧其心理需求的滿足?
 
  基於以上的觀感,我覺得這本書應可滿足有心全面了解幼兒行為問題的理論與實務之讀者,在吸取知識上的需要,且因譯文貼切流暢、深淺適中,因此蔡美娟老師請我在付梓之前,為文推薦,我同感於這本書的出版極有意義,欣然同意。
 
  〔推薦者簡介〕美國喬治亞大學哲學博士,現任台北市市立師院幼教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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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試閱
第一章 為何會有行為問題?
 
  大約四分之一的幼兒會有行為問題。有多項因素與行為問題有關,包括與環境、社會條件互動的結果,及幼兒本身特質的關係。
 
  所有父母在孩子幼小時,都有面對不確定、犯錯和尋求處理之道的經驗。這些情況可能包括:如何處理愛哭的孩子、如廁訓練該從什麼時候開始及怎麼做、每一餐該給他吃多少、怎樣應付他的壞脾氣等。有時父母會覺得孩子已經完全失去控制,讓他們憤怒、懊惱和困惑到需要外來的協助,以重建一個較和諧和充實的親子關係。
 
  這本書主要介紹一些基層衛生專業人員--包括公共衛生訪問員、一般開業醫生和社區醫療人員--如何處理幼兒行為和情緒方面的問題。書中將詳細述明協助父母處理問題的方法,並且用最近研究的發現做為佐證,以建立理論基礎。
 
一般情況
 
  理查曼(Richman)和她的同事,曾在英國倫敦市調查七百零五個家庭的學齡前幼兒行為。她們發現,三歲兒童行為問題出現的比例是:
 
  .有輕微的問題占一五%。
 
  .有相當程度的問題占六.二%。
 
  .有嚴重的問題占一.一%。
 
  同樣類型在英國、美國的研究都得到相似的結果。這些數字若加起來,表示有四分之一的學齡前幼兒,在某程度上是有行為問題的。這種壓力造成家庭極大的負擔,尤其對許多獨自在家照顧幼兒的年輕媽媽。
 
  另外的研究發現,只有二%的媽媽會帶孩子到一般醫院尋求協助,但都傾向於醫療上的協助,由此可知,大部分的問題,父母都讓它惡化到十分嚴重的程度,才會轉介到兒童輔導中心;或是讓它隨孩子長大自然解決,而公共衛生訪問員也在不知會一般診所的情況下,處理了大部份問題。
 
不會自然消失
 
  許多早期出現的行為問題最後的確會自然消失,但也確實有些問題一直持續著無法解決。至於哪些兒童會如此,哪些不會,則很難預測。但若我們了解哪些因素與這些行為有關,就比較能猜出答案。
 
  理查曼發現三歲兒童的問題,六三%在一年到五年後仍然被認為是問題。此外,性別也可看出比較會持續哪些問題類型,例如,七三%的男孩到八歲仍存在的問題,在女孩只有四七%。這些類型例如有,三歲時被認為不安靜的小孩,到八歲時有行為能力不足的現象;而三歲時若被認為有害怕的象徵,到八歲也會表露情緒困擾。此外也可以預測問題的嚴重程度,三歲時顯示有麻煩或嚴重行為問題的孩子,四分之三到八歲時仍然如此;而三歲時行為問題只是輕微程度者,到八歲時只有二分之一還有些微問題。
 
  這種連續性問題有一重要的特徵,即孩子與其它兒童的關係普遍不良。理查曼結論這些研究的發現指出,對日後的最佳預測,在於幼兒時問題的嚴重程度。這結論雖不能告訴我們問題的成因或應該協助什麼,但提醒了我們,有些問題不會隨時間自然消失,所以協助和介入是有其必要的。
 
行為問題的成因
 
  至今並無直接的證據顯示,行為問題的產生與任何因素有因果關係,我們只能說某些因素與某些問題有關連。例如巴特勒和高登(Butler & Golding)就發現,母親抽香煙的數量與孩子發脾氣的頻率有關,雖然這是不是成因仍未被證實,但生理反應上可能存在某種影響。同時緊張的母親往往抽煙愈多,也愈覺得自己面對孩子難以管教的問題。
 
  有關因素,大概可歸結成兩類:
 
  一、兒童本身的因素影響各自的行為。
 
  二、環境的因素,如家庭、居住環境、社會化情形。但這不是先天和後天的分野,因為其間存在太多複雜的互動因素。
 
兒童本身的因素
 
氣質
 
  在人格發展上,氣質的特徵具有十分分歧的個人差異性。其定義具有下列幾項特質:
 
  1.氣質有其構成的基礎。
 
  2.仍有部分嬰兒期出現的現象,將持續到未來。
 
  3.個人有主觀性的定義特徵。
 
  4.受環境影響。
 
  談到氣質往往令大人覺得洩氣,因為它似乎代表不可改變的意思,這對企圖以熱忱改善問題的父母而言,當然是不利的假設。然而既然氣質不能告訴我們孩子為何有問題,也不能提供生理上的認識,因此當然無法指出問題發生的關連性。但撇開它所造成的困擾,父母仍應清楚的辨識孩子的氣質特性。
 
  湯馬士和卻斯(Thomas & Chess)在一項從嬰兒到成人的研究中,詢問母親有關孩子的日常行為;改變日常生活和環境的反應;以及對任何特殊事件或生活情境的反應,以十個項目來做評量:
 
  1.活動的程度。
 
  2.規律性。
 
  3.接近或退縮。
 
  4.適應力。
 
  5.反應的頻率。
 
  6.反應的開端。
 
  7.心情的表現。
 
  8.分心程度。
 
  9.注意力持久度。
 
  10.持續性。
 
  結果發現,在某些組群的孩子身上有共同的氣質特徵,他們根據特徵分成下列兩個組群:
 
  一、屬於困難氣質型,特徵是:心情反應不良,有退縮、迴避行為,嬰兒時作息無規律性,很難安頓下來。其中一%被認為是愛哭、睡眠不良和難以餵食的嬰兒。
 
  二、屬於輕鬆氣質型,特徵是:心情反應良好,喜接近新人物和事件,生活上有規律,快迅適應新環境。有四%和人都相處愉快。
 
  這兩類占了研究個案的一半,另有一些不同的小群體,其中一組是屬於「緩慢啟動型」(slow to warm up)。湯馬士宣稱,這種組群的分類可以預測兒童是否會發生行為問題,也能知道問題是什麼。
 
  這研究近年來已遭受批評,因為氣質特點中可被預測持續存在的比例並不高,修正的意見認為,氣質是一種社會性的觀點,因此只要父母不認為是困難的,它就不是困難氣質。採用這種認定和實際行為分開的觀點混淆了許多研究。渥凱德和沙利斯(Wolkind & De Salis)就發現,在母親描述下,屬於困難行為的四個月嬰兒,可預測在三歲半時仍有極高比例有行為問題。同樣的,貝特斯(Bates)也發現,在母親觀點中有困難氣質的半歲、一歲和兩歲孩子,可預測到三歲時仍有問題。這些研究都嘗試了解:氣質是否為未來問題的導因,是否屬遺傳造成,或是父母的態度才是決定的因素。
 
  李和貝特斯(Lee & Bates)測驗母親與孩子互動的形式發現,被母親形容有極端困難氣質的兩歲幼兒,傾向於抗拒母親的控制。因為他們的反應比較傾向反抗,往往促使母親採用更強制性的控制手段,因此親子之間的衝突,比與輕鬆氣質型的孩子相處來得強。研究者認為,這是使氣質變成問題來源的過程,孩子的心情和人格對父母互動的模式有不可否認的影響力。對有少許行為問題的孩子,父母可能管教成功的方式,對這種孩子卻無法適用。我們很難提出有關的人格特徵,但的確有些孩子很能引起父母的善意和關懷。
 
  在評量未來行為問題上,氣質似乎扮演部份的角色,同時問題的持續、父母的處理方式和反應,也占重要的地位。
 
語言遲緩
 
  許多研究證實,幼兒期的語言遲緩與行為問題有關。史蒂芬生(Stevenson)指出,語言發展緩慢的三歲兒童,到八歲時會顯現出高比例的神經性行為問題。所謂語言發展緩慢的現象,是指語句結構上只有名詞和動詞,沒有三字以上的句子,問話時也以抬高聲調代替使用正確的疑問用句。為什麼幼兒會有語言發展遲緩的現象發生,是因為持續性的聽覺不足?還是因為家中缺乏語言刺激的環境及與大人互動的機會?後者有多項研究證實,此種社會性不利因素的確與語言發展遲緩有關。而孩子礙於無法聽見或聽懂父母所說的話,自然也無法適當的反應,因此當他們不被了解時,會把玩具出去,以手抓的方式代替口語請求來表示所需,同時與其它同伴及大人,都沒有良好的來往關係。
 
發展上的遲緩
 
  許多父母帶孩子到治療中心時,都抱怨孩子無法接受如廁訓練,表現幼稚行為或不聽他們的話,這種歸咎於發展上的解釋,可能沒有考慮到孩子該年齡應有的發展階段,而把期望訂得超出其能力範圍;如果父母感到焦慮和壓力,更會製造額外問題,惡化現況。然而若詢問父母孩子困擾的行為內容,通常有助於父母認清問題本質,進而知道如何與孩子遊戲和發揮孩子的潛能。
 
  通常對於心智年齡低於實質年齡的幼兒,使用玩具可以提高其智慧水,且容易說明他們的行為被期待出現的方式。
 
過動
 
  過於活躍的孩子往往破壞父母管教的效力,不是不予服從就是使父母執行無力。他們經常是不安靜,坐不住,爬上家具,爬上窗戶、籬笆,在公園跑得失去蹤影讓父母找得累死。為了避免危險,父母需要不斷取悅他們,讓他們有事可做。更由於他們往往不能自行取樂,因此一天中父母幾乎無休息的時候。如何處理這類孩子,在本書第九章會有充分的討論,但這種特質的確嚴重影響父母對孩子的反應。
 
  嬰兒的注意力持久度因人而異:有些可以持續注視圖畫數分鐘,有些只有數秒鐘。父母會發現,注意力無法持久的嬰兒,很難自行玩耍一段合理的時間。如何應孩子的需求給予適當的刺激,需要高度的耐心、觀察和技巧,是一門十分藝術的學問。
 
環境因素
 
  這因素包括廣泛的社會情緒壓力,和對孩子產生影響的所有刺激。其實這些因素本身並不構成行為問題,有些孩子照樣能在其中健康的成長。
 
母親的沮喪感
 
  研究已發現,三%幼兒的母親存有沮喪感。而這種現象與幼兒出現困擾行為也有高度的相關。龐德(Pound)觀察這種親子間的互動,發現幼兒行為困擾程度愈高,母親的婚姻劣質和嚴重沮喪的程度也愈高,而且通常本身與其父母的關係並不融洽,同時丈夫也有長久歷史的人格困擾,顯得攻擊性和反社會性。有些個案夫妻已經形成一惡性循環的溝通形式,也少有合作性行為,彼此並沒有感到受對方支持,布洛(Brawn)研究一群這樣的母親,歸結有四個原因造成這種沮喪感:
 
  1.本身在十一歲前喪失母親。
 
  2.與男友或丈夫缺乏可信賴的關係。
 
  3.未出外工作。
 
  4.同時有三個以上十四歲以下的子女。
 
  此外四二%有六歲以下的幼兒。
 
  理查曼的研究則發現,與是否工作、社會階級及是否得到其它親友的協助無關;但證實與婚姻不良有關。這些母親也許並不與她們的母親、姐妹、朋友住得很遠,但事實上大部份都是每天自行處理與孩子獨處的時間。雖然以上研究都建議,解決沮喪的最好良藥是有一樁美好婚姻,但很少有家庭得到婚姻諮商的協助,因此近來解決子女問題的方向,都朝向家族治療和聯合父母參與治療過程的方式。
 
環境壓力
 
  居住環境和貧窮,是兩項特別與行為問題有關的因素,理查曼發現,居住在小方塊式公寓裡的孩子,有高比例的行為問題,且居住在四樓以上的母親有顯著沮喪的表現。缺乏水電、房子破舊和過度擁擠的居住環境,更會加重家庭額外的壓力,尤其是有著幼兒無家可歸或獨立撫養幼兒的母親,且全家只住在一間房的,更是處於悲慘和被剝奪的狀況。在此狀況下,父母情緒上的反應更加深了壓力的感受。理查曼曾指出,這種壓力是因為父母對它的觀感,還是由事實造成的,則很難區分了。然而可確定的是,陷於這種困境和感到無助的父母,會因為憤怒和沮喪,而影響其照顧子女的程度。他們可能覺得無力改變自身的環境和制度,因此放棄及減少與孩子相處的熱忱,而且一旦他們太過沉溺於解決自己的問題,就會忽略孩子的需求--需要父母大量的精力、資源和無窮盡的耐心加上幽默感--此時管教的困擾就出現了。
 
  然而也有許多處於同樣情形的父母卻很接近子女,因此問題的癥結在於,父母對自己扮演角色的態度,而不是環境本身。現在有些社區工作即針對這樣的家庭,朝向比較加強和鼓勵父母獨立、自助和自動自發。「兒童發展方案」(The Child Development Project)就是這類性質的計畫,它結合公共衛生訪問,提供父母支持和引導,以協助他們在社會壓力中撫養子女,並特別著重發展父母自助精神,以彼此合作代替單方以「專家」的角色給予建議。
 
父母處理的技巧
 
  了解上述與行為問題有關的環境因素後,我們發現所有問題都回溯到父母身上。其中父母處理問題的態度,恐怕是最重要的因素。有時在父母急需知道如何處理一個問題時,除了給予直接教導外,大部份時候更有幫助的是給予父母情緒上的支持。因為在婚姻不良、早年沒有受到好的照顧、人格困擾等情況下,若沒有任何幫助和支持來源,他們自身是不可能有餘力給成長中的子女情感上的溫暖和照顧的。
 
  派特森(Patterson)曾在美國為密集式訓練父母計畫,發展出一套可供觀察的技術,既可改變父母的管教型態,同時也指出四項家庭管教的問題:
 
  1.對子女的反社會性行為,無法給予有效和一致性的管教。
 
  2.無法控制子女的去向。
 
  3.當子女表現社會化行為時,缺乏給予正向的反應。
 
  4.家庭缺乏解決問題的能力。
 
  各種研究和臨床上的實驗,都在教導父母如何改變他們的處理方式,本書大部份也著墨於此。
 
父母的歷史
 
  養育兒女,滿足兒女的需求,需要父母懷有大量的情感、愛和知識,但他們如何具備這些呢?他們怎麼學習做一個好父母呢?這些假設應該是從他們童年被愛、被照撫的經驗而來的。
 
魯特和梅特吉(Rutter & Madge)
 
  發現,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父母的童年經驗與他們日後能夠給予孩子良好的管教有關,但有間接證據顯示,在有關社會價值和態度的問卷調查中,表現出對人格發展的確有相當的影響,特別與發展及維持快樂的婚姻絕對有關。因此可斷言,早年壓力和情緒失衡的現象,將在父母日後成年時重演,尤其是不正常的教養,如對孩子性虐待和身體虐待,與自己早年所受同樣教養的經驗有高度的相關。此外,早年就與父母分離的母親,成年後自己的婚姻和教養兒女也會出現問題。曾有一深入的研究調查顯示:一群自幼缺乏照顧的母親,長大後發現其中三分之一有顯著的問題,如人格紛亂、長期在愛或性關係上有困難;四%親職教育不良,包括把子女轉讓給別人照顧或無法永久有效的教養。不良的親職教育通常與廣泛的精神狀況不良、社會功能不良有關(意指社會、經濟、人格上的困擾)。把這些母親與在良好照顧中長大的母親對比,後者普遍顯現良好的社會適應力,所以當她們也有親職教育上的問題時,因為其它生活領域都能處理得當,而使管教孩子成為一特殊獨立且單純的問題,不至於影響其它問題。
 
  另一項針對把孩子交給他人照顧的母親所做的研究指出,雖然母親對孩子懷有情感和關懷,但她們比較傾向用負面的方式對待孩子,也比較不懂得捕捉線索以避免和預測幼兒行為問題的發生。這種差異告訴我們,事前預測比在行為發生時採負面的反應重要得多。
 
  另有研究指出,多數父母中十個有一個管教孩子的技巧不佳,有一半的母親是沮喪的或在不佳的父母管教中長大,因此如何幫助父母管教子女十分重要。
 
保護性因素
 
  本章已提出與幼兒行為問題有關的各種因素,但另有一項研究的發展,則在嘗試辨認哪些因素保護了幼兒,免受其家庭壓力和困擾的影響。如前文所提的各種研究,都只提出一種傾向的因素關連,而沒有直接證據顯示因果關係。但所有發現中有極大比例的幼兒,並不受各種壓力的影響,因此我們可以知道,哪些孩子是處於行為問題的發展危機中,但郤無法得知那些危機中的孩子,哪些可以有好的應付能力。魯特找出一些可能的原因:
 
  1.積極的氣質。
 
  2.性別「女孩比男孩較少受傷害」。
 
  3.有一富有愛心、支持的大人存在,他「她」不給孩子太多嚴厲的批評。
 
  4.在積極的學校氣氛中社會化的影響。
 
  以上均吻合其它研究者已提出的三項保護性因素:
 
  1.幼兒人格狀態。
 
  2.有一支持性的家庭人物。
 
  3.存有一外在的支持系統,鼓勵和增強幼兒應對的努力。
 
  對美國黑人孩子處於不利環境的研究,也支持這些論點。
 
  而有關離婚對幼兒影響的研究,也提出這些方法能幫助子女適應家庭解組後的生活。
 
  調查這方面的因素,可以幫助我們找到一條預防性的道路,但之前我們須先了解,這些因素如何作用,例如,為何一個親近的大人可以解除孩子環境中的壓力?
 
  普利格爾(Mia Pringle)曾提出,幼兒有四項基本的情緒需求,是成長為成熟的大人所必須滿足的:
 
  1.愛和安全感。
 
  2.新的經驗。
 
  3.讚美和肯定。
 
  4.責任。
 
  對某些成長環境中存有精神病態、藥物依賴或不稱職父母的孩子,若出現一保護者、協助者或父母替代者的角色,將有助於維持孩子童年的平靜。同時在孩子生活中加入責任感,也可增加孩子應付壓力的能力,因為他也需滿足別人對他的期望,這在目前教養潮流中似乎是最欠缺,郤是最關鍵的部份。
 
  大約四分之一的幼兒會有行為問題,且都顯示這些行為將持續至兒童後期,尤其當問題較為嚴重,且孩子在社會關係上遭遇困難的狀況時。
 
  有多項因素與行為問題有關,包括與環境、社會條件互動的結果,及幼兒本身特質的關係。然而某些孩子卻不受不良管教經驗的影響,而發展出健全的身心,因此不同的保護性因素也被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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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規格

書號:A3008

ISBN:9789573219491

系列名稱:

規格:平裝 / 224頁 / 20.9 × 14.8 × 1 cm / 380公克

類別:社會科學類

分類號:523.12

出版社:遠流出版

 

本書分類:親子教養>育兒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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