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ad.jpg
首頁/人文‧科普/哲學/思想
0/0

梅洛:龐蒂的美學

作者鄭金川

出版日:2026/05/26

定價:150元

優惠價79119

★ 優惠活動

★ 限定精選89折,優惠至2045/12/31止

★ 特惠搶購55折-封閉,優惠至2030/12/31止

內容簡介
梅洛──龐蒂是當代法國最偉大的哲學家之一,他的思想可說是一種「存在的現象學」,透過現象學的方法,探討各種存有的問題。本書主要解析梅洛─龐蒂哲學中關於美學的主張,並進一步地與中國的美學做對比及分析。梅洛─龐蒂由形體哲學為核心所建構出南的美學系統,不僅在西方哲學思潮中深具獨創性意義,對中國哲學的再解釋,亦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amoxil antibiotic dosage amoxil antibiotic dosage amoxil dose
看更多
目錄
代序…蔣年豐
 
工作筆記…鄭金川
 
第一章緒論
 
 一﹑生平與簡介
 
 二﹑主要的作品
 
 三﹑本書的目的及各章意旨
 
第二章論身體與超越性
 
 一﹑前言
 
 二﹑身體與知覺的作用
 
 三﹑身體與行為結構
 
 四﹑身體與經驗及先驗
 
 五﹑結語
 
第三章論身體與空間性
 
 一﹑前言
 
 二﹑情境的存有論
 
 三﹑身體與空間性
 
 四﹑審美與空間性
 
 五﹑結語
 
第四章論身體與表現性
 
 一﹑前言
 
 二﹑「表現」涵意之探索
 
 三﹑「語言」之表現
 
 四﹑「視覺」之表現
 
 五﹑結語
 
第五章論體現與物我合一
 
 一﹑前言
 
 二﹑可見的與不可見的
 
 三﹑體現與交錯之作用
 
 四﹑體現與感通
 
 五﹑體現與物我合一之境
 
 六﹑結語
 
第六章梅氏與莊子的美學比較
 
 一﹑前言
 
 二﹑知覺作用與覺而形開
 
 三﹑體現中的「物我合一」與無為中的「物化」之境
 
 四﹑審美知覺系統與審美境界系統
 
 五﹑結語
 
第七章體現美學及體驗美學
 
 一﹑前言
 
二﹑身體的超越性及審美的人文主義傳統
 
三﹑「身體–主體」與體驗的主體
 
四﹑體現美學及體驗美學
 
五﹑結語
 
結語
 
梅洛—龐蒂的著作覽表
 
索引
 
序文前言
前言
尼采曾經說道:「一切的作品,我只愛以自己的心血寫成者。」
 
  對每一個作者來說,每一本著作的完成,都可以有不同的理由。而這本書的完成,對我來說,至少可以說是「心血」的結晶,是用「心血」澆灌而成的結果。
 
  在我寫這本書的時候,我的手頭也正在著手「美學三書」的研讀和撰寫的工程,當計劃了這本書的寫作方向以後,我便先暫停了「美學三書」的工程,專心一致的把心思全部放在這本書上。
 
  當然,為了如期完成這本書,每日必須長時間蟄伏案前,翻閱那密稠的原文經典。在撰寫的過程中,一方面苦於資料的闕如,另方面書的進行又常遭遇跌宕困境,心頭的難鬱險阻,實難以言狀的。
 
  不過,困境總是會過去的,難鬱險阻也總是會突破的,這本書總算也誕生出來了。這本書的完成,我首先要感謝昭翡,在我灰心喪志的時候,她給了我長期的精神支援和勖勉,使我的抗戰得以勝利,她可說是我最親密的戰友,我們同在文學寫作的遠路和危路中,不斷的相互提攜和鼓勵對方。蔣年豐教授則提供給我許多細心的指導,提出許多寶貴的意見,使這本書更加的完全。同時,遠流的詹宏志先生,若沒有他的「厚愛」,這本書是不可能出版的。若沒有這些人的關注和寬容,我相信這本書自始至終是不可能產生出來的!
 
  書稿的第三章「論身體與空間性」,曾投稿給《當代雜誌》,金恆先生不嫌筆者無藉藉之名,特將此文刊於《當代雜誌》第三十五期的「身體與思想專輯」中(1989,3月),厚望之意噭人感動。
 
  最後,我願意將這本書獻給曾經關心過它,或者曾給過它善意批評的人!
 
  鄭金川 誌於台中東海大學
 

很高興看到這麼一部作品順利出版。自我學成歸國之後,曾帶領一些同學花了不少功夫在融通中國哲學與梅洛—龐蒂的形體哲學上。鄭金川同學在這個研究方向上而不捨,終於有了這個很不錯的成果。
 
  近世以來我們所接受的西洋哲學在形上思維方面以笛卡兒式的為主流。然而笛卡兒式的形上思維是否契合中國哲學的本質?卻沒有很多人在此質問。當代對笛卡兒的形上思維予以質疑的西方哲學家其實不少,其中的佼佼者如懷德海、海德格與梅洛—龐蒂。
 
  這三人之中以梅洛—龐蒂的成就最大。他早期以「完形」理論去理解人的形體,後來又以「人身之存處於世」為基本思想去建構知覺理論,最後又輾轉逼出認知活動皆必須預設一個含帶著「體現」與「物化」的存有論。
 
  梅洛—龐蒂晚期的思想成就顯然已瀟灑地擺脫了笛卡兒的窠臼。
 
  在對於中國哲學的再解釋上,梅洛—龐蒂的理論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中國人向來不喜歡把心物實體化又對立化。中國人講「人身」都是渾淪一氣地把握。所以「精」、「氣」、「神」等字眼都不是實體字,它們在哲學上指的都是活生生的形體的各種功能。要掌握中國哲學的精髓在很多地方要先彰顯形體哲學的內涵。事實上,中國形體哲學早已很精微地實現在具體的生活當中,古人的寫字作畫之中充滿了很多形體哲學的思想。這方面鄭金川同學也勾勒了不少。
 
  在這裡我期待學術界能有更多人從事形體哲學的探討。我覺得這條路可帶我們入寶山,黽勉從事的話,一定可滿載而歸。
 
  蔣年豐誌於台中東海
 
看更多
精彩試閱
第1章緒論
 
一、生平與簡介
 
  梅洛-龐蒂(Maurice MerleauPonty)是公認當代法國最偉大的哲學家之一。關於梅氏和他的著作,早在世界各地流傳且廣泛地被研究著,不過對於他的生平,則有各種不同的說法,人言言殊,莫衷一是。以下,我們主要是根據Joseph. J. Kockelmans的《現象學》(Phenomenology)一書的資料,來介紹梅氏的。
 
  梅氏1908年生於法國Clarente Maritime地區的RochefortsurMer,在此地梅氏接受了初級和中學的教育,直到完成為止。1926年後,他被准許進入位於巴黎的Ecole Normale Superieure 接受教育,在這裡的學習,可說對他有極大的影響。在巴黎學習的第二年(即1927年),他首先在此見到沙特(Sartre)。
 
  在 Ecole Normale,他主要修習哲學,到了1931年時,他拿到了學位,並且在這所學校擔任私人教師,直到1935年時,被任命為Lyceum of Chartres的哲學教授。後來,梅氏又受聘到巴黎的Lycee Carnot,一直到1944年為止。在1931到1936年間,梅氏對於他所曾經研習的傳統法國哲學,提出了許多批評,同時致力於謝勒(Scheler)現象學和馬塞爾(Marcel)存在哲學的研究,他花了許多的時間和精力,來研讀有關經驗心理學的書籍。
 
  在1935到1938年間,再也沒有人像梅氏在「人的科學」(sciences of man)和現象學的知識上,有了如此大的增益。這段時期,在巴黎教書的一些生物和心理學的專家們,及他身邊一些非常傑出的現象學家們,都願意給他關於胡塞爾(Husserl)哲學的非常可靠的第一手資料,然而,梅氏第一次接觸到胡塞爾的現象學卻是經由沙特的緣故。1934年時,沙特從德國回到法國,帶回了胡氏《觀念》(Ideen)一書的影印本,且將此書給了梅氏,並要他對這本書做一個直接且完全的研究。梅氏在研究完之後,對胡塞爾所提的自然的態度、還原、意識的意向性及意向的分析,印象非常的深刻。而更進一步,從1931年以後,他也花了許多精力來研究《邏輯的研究》(Logische Untersuchungen)及《笛卡兒的沈思》(Cartesianische Meditationen)等書。而梅氏尤其為胡塞爾後期出版的《歐洲科學危機和先驗現象學》(La Crise des Sciences europeennes et la phenomenologie transcendantale)所揭的,把「生活世界」(Lebenswelt)做為人類科學最終基礎所吸引著。
 
  這段時期,梅氏同時受在巴黎教書的Aron Gurwitsch及Alfred Schuetz兩人所提的新觀念的影響。他一方面吸收新的觀念和知識,一方面靠自我的研究。很快地,他得到一個結論,即在生物學、心理學及社會學上的優越表現並不代表能夠解釋在意識和自然間的有機的、心理的和社會的關係。梅氏把這些人的研究,看作是「自然的哲學」,對於這些問題的解決和觀念,梅氏不從觀念論和Brunschvicg的批判哲學著手。他以為,必須從現象學的方法,才能找到最終的答案。這些思想的背景,便是他第一本書《行為的結構》(La structure du comportement, 1938)完成的原因,不過此書一直到1942年時才得以出版。
 
  到了1944年時,梅氏受聘為巴黎Lycee Condorcet的哲學教授,這段期間,他寫成了被看作是經典之作的《知覺現象學》(Phenomenologie de la perception)一書。此書出版以後,他的聲名大噪,因而確立了他在哲學家中的地位;同時,也被人當作是法國現象學運動的領導人物,此書精心細琢的研究,顯示梅氏不只在1938年到1939年間純粹只是精研胡塞爾哲學而已,同時,他更花了可觀的時間精研了海德格(Heidegger)的《存有和時間》(Sein and Zeit)、黑格爾(Hegel)及馬克思(Marx)基本的觀念,這些影響的痕跡,在梅氏的書中是明顯而易見的。
 
  另一方面,在Liberation的晚上,梅氏和沙特在一番討論後,亦決定要創辦一份雜誌,他們希望藉由這份雜誌,能夠把他們的觀念和存在現象學的主張,公諸於世,他們稱它為《當代》(Les Temps Modernes)。梅氏從1945年到1952年,作該雜誌的主編和評論的指導,在這些年頭裡,梅氏同沙特、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和其他同好,在這本雜誌上寫了許多重要的文章和研究。
 
  從1945年到1947年間,梅氏陸續完成一些重要的文章,到了1948年,他將這些文章出版,把這本書叫作《意義和無意義》(Sens et NonSens);在這本書裡,梅氏主要發展他在《知覺現象學》所提的一些主要的哲學觀念。同時,在該書中,實際上便是他具體應用在美學、倫理學、政治學、人的科學、歷史及宗教各領域的總結。
 
  1944年到1950年間,梅氏忙於教學,他花了許多時間在學校和大學院中,他從Lycee Condarcet到Lycee Saint Quentin,再從Lycee Saint Quentin到Lyon。此時,他也被邀請擔任了Sorbonne兒童心理學的主席,而在Sorbonne的講演稿,後來也在1953年出版,書名叫作《兒童與他人的關係》(Les relations avec autrui chez l'enfant),主要是討論現象學和人的科學的關係,同時也研究兒童和他人的關係。
 
  1952年,梅氏受邀請,擔任著名的College de France的哲學教席,他這個位置,乃是繼L. Lavel繼承E. Le Roy和Henri Bergson教授之後而來的。在1953年的1月15日,梅氏發表了一篇就職演說,同時也出版了一本題名為《哲學的讚頌》(Eloge de la philosophie)的小冊子。在這本非常珍貴的小冊子中,他首先向那些比他先於哲學教席上的人談及自己的思想方法,進而陳述自身的哲學概念。在最後幾節裡,他用兩種絕對知識的形式──基督教和馬克思主義──來比較他自己「隱晦不明的哲學」(Philosophy of ambiguity)。
 
  1955年,梅氏又出版了另一本書,書名叫作《辯證的冒險》(Les aventures de la ialectique),此書是他嘗試對自己的歷史哲學做一番審察,不過,他做了許多精透的分析和對沙特哲學的批評,他以為沙特從笛卡兒(Descartes)啟發中而來的「在己存有」(beinginitself)和「為己存有」(beingforitself)的觀念,是毫無批判能力的剽竊,且已危害到辯證的理性之發展。梅氏更進一步指控,這個「二元論」(dualism)不僅與我們原初的經驗有明顯矛盾,而且與現象學的研究相互背道而馳。
 
  1947年到1959年最重要的文章,則被收集成另一本書,叫作《符號》(Signes),此書在1960年才出版。在這本書中,梅氏探討了語言、科學、文化、藝術、歷史、政治等等問題。
 
  1960年,在距離他去世前幾個月,他出版了一本關於藝術討論的論文集,尤其是關於「繪畫」方面的探討,這本書叫作《法國之藝術》(Art de France)。此書一出版後,便被沙特跟德瓦連斯(De Waelhens)看作是梅氏最重要的作品。其後,他出版一本名為《可見的與不可見的》(Le visible et l'invisible),作為他哲學思想根本觀念的總結。不過,在1961年5月3日,梅氏突然去世時,這本書即使第一部分都未真正的完成。從1908年到1961年,梅氏享年為五十三歲。
 
二、主要的作品
 
  梅氏的著作非常的豐富,所涉及的範圍亦甚廣泛,為了更清楚梅氏主要著作,我們將其詳列於下:
 
  《行為的結構》(La structure du comportement, Paris: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1942),英譯本為The Structure of Behavior, Trans. Alden L. Fisher (Boston: Beacon Press, 1963)。
 
  《知覺現象學》(Phenomenologie de la perception, Paris:Gallimard, 1945),英譯本為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 Trans.Colin Smith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62)。
 
  《知覺的優越性》(Le primat de la perception et ses consequences philosophiques, Bulletin de la Societe franaise de philosophie, 4[1947], 1953),英譯本為The Primacy of Perception and Its Philosophical Consequences. Trans. James M. Mdie, in The Primacy of Perception and Other Essays. Ed. James Edie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4)。
 
  《意義和無意義》(Sens et NonSens, Paris: Nagel, 1948),英譯本為Sense and NonSense. Trans. Hubert L. Dreyfus and Patricia Allen Dreyfus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4)。
 
  《人文主義與恐怖》(Humanisme et terreur, Paris: N.R.F., 1948)。
 
  《現象學和人的科學》(Les sciences de l'homme et la phenomenologie,Paris: Les Cours de Sorbonne, 1953),英譯本為Phenomenology and the Sciences of Man, Trans. John Wild, in The Primacy of Perception and Other Essays, pp. 43-95.
 
  《兒童與他人的關係》(Les relations avec autrui chez l'enfant, Paris: Les Cours de Sorboune, 1953),英譯本為The Child'sRelations with Others, Trans. William Cobb, in The Primacyof Perception and Other Essays, pp. 96-155.
 
  《哲學的讚頌》(Eloge de la philosophie, Paris: Gallimard, 1953),英譯本為In Praise of Philosophy, Trans. John Wild and James M. Edie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3)。
 
  《辯證的冒險》(Les arentures de la dialectique, Paris: Gallimard, 1953)。
 
  《符號》(Signes, Paris: Gallimard, 1960),英譯本為Signs,Trans. Richard C. McCleary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4)。
 
  《眼與心》(L'oeil et l'esprit, Les Temps Modernes, 184-85[1961], 193-227.),英譯本為Eye and Mind, Trans. Carleton Dallery, in The Primacy of Perception and Other Essays, pp. 159-190.
 
  《可見的與不可見的》(Le Visible et L'invisible, Suivi de notes de travail par Maurice MerleauPonty. Ed. Claude Lefort, Paris: Gallimard, 1964),英譯本為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 Trans. Alphonso Lingis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8)。
 
三、本書的目的及各章意旨
 
  梅氏的思想,涉及非常的廣泛,從1935年以來,他主要的興趣便是在胡塞爾的現象學,在1935到1945的十年間,他曾涉及胡氏所有哲學的思想,尤其在《知覺現象學》一書出版之前,他為了窮究胡氏畢生的思想,更遠赴魯汶(Louvain)大學去搜索及研究,其專精的精神,由此可見。
 
  梅氏的思想,可說是一種「存在的現象學」(existential phenomenology),他除了針對胡塞爾的現象學提出批判外,更重要的,便是透過現象學的方法,來探討各種存有的問題。因此,在他的書中,涉及各類型的討論,如語言、藝術、存在、文化、科學、歷史、心理學、生理學等等。
 
  本書的研究,主要是針對梅氏哲學中關於美學的主張。在梅氏的著作中,並沒有任何一本專著,曾提出他個人對美學思想作系統的分析工作;他的美學思想,散佈在各個著作中,而同時又受其哲學主張的影響很大。本文主要的目的,便是從他各個著作中,解析出梅氏美學主要的見解,同時,進一步從他美學的思想中,再與中國的美學(主要是莊子的美學),做進一步的對比分析的工作。
 
  本書共分七章,第一章是緒論,首先對梅氏的生平和著作,作一個簡單的介紹,其次再對各章的意旨和主張,提出一個梗概的說明。
 
  第二章是「論身體與超越性」,共分五節,主要針對「身體與知覺作用」、「身體與行為結構」及「身體與經驗先驗」做一番深入的探討。在一般傳統的哲學思想中,「身體」(或形體)(the body)一般皆含有非常濃厚的物質性的概念,往往與心相對。然在梅氏的思想裡,「身體」卻是其思想的核心,具有「超越性」的意義。這是因為梅氏以為,「身體」先天上具有一種「知覺」(perception)的作用,這個作用使得人在感知外在的世界時,可以把一切外在與人內在的隔閡打破,使外物存有與人的心靈內在可以形構成一體。然這個「知覺」作用深具弔詭性,不易言說清楚,故梅氏特名之為「生成之理」(nascent logos)。
 
  至於談到身體與行為結構,梅氏主要是要破「行為主義」(behaviorism)的主張,要把人從生理學及生物學的結構理解下,提昇上來,使人從環境制約下脫拔出來,進而兼含「物質的、生命的及心靈的」三序合一的辯證關係,使行為的結構,具有靈智交織的情境。「身體」被提昇上來,兼含靈智交織的情境,同時兼具「超越性」,則人在建構知識時,就不必再預設「先驗」的觀念,以作為知識成立的根基,依梅氏之見,「即經驗、即先驗」、「即形式、即內容」,經驗與先驗,形式與內容,乃是相互合一且相互辯證的關係。這便是梅氏對「身體」所具有「超越性」的特殊看法。
 
  第三章是「論身體與空間性」,分別探討「情境的存有論」、「身體與空間性」及「審美與空間性」。關於「情境的存有論」,主要是馬林(Samuel B. Mallin)在他的《梅洛-龐蒂之哲學》(MerleauPonty's Philosophy)所提出的看法,馬林以為建立這個「情境的哲學」,是梅氏哲學最重要的重心,而這個「情境」的意義,正是指「關涉到自然的、人文的和人類問題的情勢之行為關懷」,也就是指兼含人心靈活動及外物相參相融的關係之所有活動場域。而這個「情境」是關涉到人的所有活動場域,故其所指涉的,其實便是我們所存在的這個世界空間。因此,梅氏乃進一步說道:「空間是存在的,存在也是空間的。」
 
  梅氏的「空間理論」是存在的,而這個存在的空間究竟與審美有什麼關係?而由空間所延伸出來的長、高、深、距離等等向度,又與審美有什麼關係?梅氏因受塞尚(Cezanne)繪畫的影響,特重「深度」感之審美,認為它最能表現存在的原初真實經驗,同時,亦認為審美應兼含「空間的距離」、「時間的距離」及「心理的距離」之要素。
 
  第四章是「論身體與表現性」,分別探討「『表現』涵義之探索」、「『語言』之表現」及「『視覺』之表現」三個單元。「表現」的涵義,是美學上非常重要的觀念,各種主張亦不盡相同,在梅氏的文章中,梅氏所說的表現,其實包含由「身體」所開顯出的人生活動,皆可名之為「表現」,其所涵容之範圍甚為廣大。至於「語言」之表現,梅氏甚為反對主智主義及經驗主義的語言觀,把語言只當作是一個「空架子」,沒有實質的內涵,亦沒有意義。梅氏說道:「字句都有意義」、「人的言說即是他的思想」,他以為「言說」或「語言」與「思想」的關係,相當密切,兩者具有相互的「內在關連性」。梅氏除特別強調語言的作用外,更特別標舉「非直接性的語言及靜默之聲」的功能,在他看來,語言的世界有其限制,而非直接性的語言,則可彌補這種缺陷,兩者相互為用。
 
  關於「視覺」藝術的表現,梅氏談論最多的,便是「繪畫」。在「繪畫」中,梅氏不在強調作者的描摹功力,不在繪畫視覺的鮮彩動人,而特重作者可洞徹可見者之外的世界,將不可見表現出來,這是繪畫所表現最重要和最特出的地方。
 
  第五章是「論體現與物我合一」,包括「可見的與不可見的」、「體現與交錯之作用」、「體現與感通」及「體現與物我合一之境」。在分析可見的與不可見的時候,梅氏喜用暗寓性的語言來說明兩者之關係,時常回溯到最原始的世界裡,用以說明兩者所具有的「深秘性」。而「體現」(the flesh)的觀念,可說是梅氏哲學的終極主張,此觀念,甚為難解,梅氏特用古代的名辭來稱呼,名為「緣由」(element),而在「體現」裡,有一種最主要的功能便是一種「交錯」或「迴轉」,使得可見的與不可見的、主體與客體、知覺者與被知覺者、主動與被動,皆泯滅而混然不明,達成渾然圓融的境界。
 
  第六章是「梅氏與莊子的美學比較」,分別從「知覺作用與覺而形開」、「體現中的『物我合一』與無為中的『物化』之境」及「審美知覺系統與審美境界系統」來探討梅氏與莊子美學主張上的差異。「知覺」作用是梅氏哲學非常重要的主張,而「覺而形開」則為莊子學說中重要的概念,其意指人的形體在達於醒覺、頓覺時,形體便能豁然開朗,與世界不僅是物質性的關係,同時兼具心靈的作用,可以開顯世界,因為有開顯,很容易的便會與世界相接相構,如此,就容易「有所為」,而這個「有所為」的開顯,便不能與他的「無為」主張相契合,因此,莊子認為是不好的。不過,以梅氏的哲學系統來說,形體的開顯可開出「情境的存有論」,則是具有正面的意義。至於在莊子的主張中,捨不齊而為「齊」,而為「一」,最後是要達到「物化」之境,而這個「物化」之境則與體現所彰顯出的「物我合一」,可說具有異曲同工之效也。為了更清楚這兩者美學主張的差異,筆者亦特別畫了一個對照圖,以對顯兩者的美學系統。
 
  第七章是「體現美學及體驗美學」,分別從「身體的超越性及審美的人文主義傳統」、「『身體─主體』與體驗的主體」及「體現美學及體驗美學」三方面來論述梅氏與伽達美的美學異同。伽達美是美學詮釋學的靈魂人物,在他的美學系統中,他提出了一個「體驗」的概念,由這個概念出發,可以與梅氏的「體現」作一個有趣的對比研究工作。
 
  最後便是「結語」,主要是提出一點意見和作者的感想。
 
  以上便是本書的內涵梗概,下面,我們將針對各章的問題,作一個深入且詳盡的研究工作。
 
看更多
產品規格

書號:L6013

ISBN:9789573219101

規格:平裝 / 144頁 / 20.9 × 14.8 × 0.8 cm / 210公克

類別:哲學類

分類號:180

出版社:遠流出版

 

本書分類:人文史地>當代思潮>概論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