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經濟學或倫理學?
第1章 經濟學佈道家
經濟學家在爭論經濟理論或經濟行為時,很少談及道德問題,因為這個問題很複雜,且在相對精確性的客觀比較上,不易捉摸。當然,道德問題是逃避不了的:欲評斷政策的良窳,首先須確立目標,而所確立的目標,無論其中暗含的道德意識有多隱微,終究有其道德內涵。本書中的演講將利用經濟學的發展歷史作為傳達的工具,來探討道德問題所引起的若干困擾。
在這個第一講裡,我準備討論經濟學家──尤其是在經濟學發展中占主流地位的英國的偉大經濟學家──對人類和社會的適當行為的看法,我的興趣並不在於那些看法的道德基礎。經濟學家對於美德或公義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專業知識,因此,重點自然轉向於他們在此百家爭鳴的社會裡,如何順利地傳佈其充滿自信且不同於流俗的觀點。
一、佈道的量有多少?
首先,可能是最重要的,或者是最令人驚訝的發現是──經濟學佈道家很少佈道。我想我該對「佈道」(preaching)的意義加以說明一下。我的意思只不過是指,對相關政策或人類社會的行為模式做一種比較清楚及合理的推介或抨擊。我幾乎不敢奢望能找到一個中立性的字彙為「佈道」一詞做註解──的確,我們的語言太過詞窮,以至於在運用時很難不帶有贊成或反對的色彩。最近一次論戰中,一位經濟學家曾說他反對「商業一如往昔」,而另一位經濟學家被挑惹起情緒追問發言者是否反對「商業,逗點,一如往昔」。
我將引述一些著名經濟學家的話,來說明我所謂「佈道」的大概含意,以及許多其他的觀點;同時,稍微為在場的非經濟學家解釋這些經濟學家的權威性。我所引述的經濟學家都聰穎過人,訓練嚴謹。他們的意見都值得注意,應該深思,但也就是這樣而已。唯有一位例外,亞當.斯密。他具有獨特的地位;如果你第一次聽到他某一項見解而有所懷疑的話,你的反應是不正確的;正確的反應是:你應該懷疑自己:我什麼地方弄錯了?
亞當.斯密在談論貨幣貶值(currencydebasement)的事件時──這種事在今天的發生速率,要比那個時代快多了──他說:「王孫貴族們利用這種貶值貨幣的伎倆,可以在表面上,以少於應償付數量的銀兩來償還債務。不過,那也只是表面上而已;因為那些債權人只被騙了部分應償付銀兩耳。」
我認為這段話是一種「佈道」的好例子;因為「受騙」這個字眼,已不僅僅是敘述性的詞彙了。這個例子包含了一種溫和,而且我希望是合理的道德判斷。就這種意見中帶有道德判斷的定義而言,我正引述了《原富論》前一百頁裡,唯有的一個清楚的佈道例子。在該書的後面章節裡,亞當.斯密做了比較多的佈道。但是,在李嘉圖(DavidRicardo)的《原理》(Principles)中,幾乎完全沒有佈道;約翰.穆勒的《原理》(Principles)中,佈道亦不多;馬夏爾(AlfredMarshall)的《原理》(Principles)中更是一點點都沒有。當然,這些可敬的經濟學家仍對許多事情,用各種層次拿捏得恰到好處的語言,來表達他們贊成或反對的觀點。譬如:傑逢斯(W.S.Jevons)論及一八六一年的莫芮爾關稅法案(theMorrillTariffActof1861)時,說道:「本世紀(十九世紀)以來僅見的最開倒車的法案。」其反對的意思呼之欲出。
因此,要收編這類的意見並不困難;但是,經濟學家在其專業論著中的這類附帶意見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其稀少性而非其經常性之故。
若說經濟學家對政策性問題並不熱中評論,恐怕多數非經濟學家並不相信;而經濟學家自身,也很難苟同。我深信,這是因為當經濟學家與非經濟學家交談時,幾乎是除了政策以外就沒有其他話題好談了,所以才常談政策話題。經濟學專論所關心的問題,外行人不得其門而入。一般人覺得,《新聞週刊》(Newsweek)經濟專欄作家的專業論述遙不可及。專業學術性期刊的典型文章則與公共政策無關──而且經常是不食人間煙火的作品。我不知道經濟學家所作的政策性建議,究竟是在遞增之中,還是在減少;但我確知,政策性建議之行動,不是經濟學家的關心所在。
如此這般,偉大的經濟學家,其心思並未被佈道所占據。的確,我們也沒見到那位經濟學家因佈道而變得偉大──也許我應該把馬克思(K.Marx)列為例外。有人把馬克思列為偉大的經濟學家,我則認為他是一位具有鉅大影響力的人物。世人誤以為經濟學家是談論政策的狂熱份子。這種看法,並不全錯;只不過這種看法恰好反映世人之所愛,而非經濟學家的偏好。經濟學的主要任務永遠是用一般性語言,解釋真實經濟現象。近兩世紀以來,我們一直相當忠誠地謹守此一任務,雖然可能並不見得成功。
二、佈道的對象
在我的印象裡,過去的神職人員往往花費很大的精力,致力於匡正個人行為;近代的傳教士則轉向尋求改善整個社會的政策。不管這種印象是否正確,就我所知,經濟學家很少花費心力去勸誡個人提昇行為的動機或採取更脫俗的行為。
讓我再回到亞當.斯密的話。亞當.斯密斷言,像服務於東印度公司(EastIndiaCompany)這種龐大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職員,他們最關心的是他們自身的財富。
再沒有比要求在千里以外的大會計室裡工作的職員,在老闆無法監督的情況下,因一紙命令,而要他們立刻停止從事那些為自己獲利的生意,更愚蠢的了。因為他們有致富的工具在手上,若要他們放棄謀利的機會,滿足於雇主支付給他們的杯水車薪,是不太可能的。他們會利用一切政府的權力,曲解法律的制裁,以便打擊或摧毀那些干擾他們以偷偷的或不公開承認的方式,利用代理商來從事貿易獲利的敵人。
在描述完這些可憐的,只向錢看齊的,既利用主人,又利用其受害者的職員之後,亞當.斯密立刻接著說:「然而,我剛才所說的,絕不是要惡意毀謗在東印度公司服務的職員的人格,更無意對某一特定的個人做人身攻擊。我所責難的是,使他們陷入那種處境的政府制度;而非斥責導引他們產生那樣行動的性格。」
因此,應該斥責的是社會制度;人類在那種處境之下的反應方式,寧是可預知的,一直不變的。這並不是贊不贊同引導人類的自利原則之問題。不過,亞當.斯密多半會贊同奈特(FrankH.Knight)的觀點:奈特認為,無法避免的事,終將水到渠成,順應自然是最理想的方式。後面我們將更仔細地討論奈特的思想。
亞當.斯密很少對個人行為恰當與否加以說教。這種作風由一代代經濟學家傳承下來,以迄於今。當然,凡夫俗子總難免會對年輕人、頑劣份子或大人物說教一番;這種例子不勝枚舉,條列出來可以取悅於你,卻會令我尷尬不已。譬如馬爾薩斯(T.R.Malthus)就曾抱怨下流社會的人,性慾泛濫。約翰.穆勒也同意這點,而傾向於用殘酷的手段來處理這個問題。又如馬夏爾曾利用邊際效用遞減法則(lawofdiminishingmarginalutility),來幫忙說明賭博的不智;還好,不久,弗利曼和薩畏基(JimmieSavage)利用邊際效用遞增法則(lawofincreasingmarginalutility),來為這種行為辯解。許多經濟學家深信,對未來的需要缺乏遠慮,是人類普遍的過錯。但也曾有人告訴我們,一個企業體並沒有什麼靈魂或肉身可資詛咒或糟蹋──這句話在今天被許多政治家大力反駁。
確實,人類內在的魔鬼,比與人無干係的制度更應該被列為嫌惡及反對的對象。不過,經濟學家比較關心社會行為甚於個人行為的小瑕疵,是可以原諒的──我們可將之視為其身為人類一份子所做的一種讓步。
但是,這種瑕疵是不能衛護的。社會政策與制度,而非個人行為,才是經濟學佈道家的唯一目標。這種導向為經濟理論最基本的邏輯要求:我們處理的是,追求最大效用的人類,如果我們鼓勵人們不要去追求最大效用,則經濟理論將出現不一致性和無用性。若我們可以說服一個獨占廠商不去追求最大利潤,那麼其他改革者就可以認為,資源不必流向最有利的使用途徑,那經濟理論就變成可有可無,無關緊要了。
三、宣講效率
經濟學家宣講的最主要課題是,好的政策有助於整體社會達到所得極大化目標,不好的政策則干擾這種目標的達成。我們應該尋找其他主題,但是,在過去二百多年以來,完全達成無可爭議的極大化目標──也就是效率的追求,一直是關心規範準則的經濟學家所認定的主要處方。在仔細考慮這個所謂「適當行為的基本原則」的實質內容與權威性之前,讓我們先來看一個主要的例子。
亞當.斯密在抨擊干預自由貿易(freetrade)和一般重商主義(mercantilism)時,最常用這種原則。他用了一篇大論文的四分之一篇幅,討論這個問題。亞當.斯密如此斷言道:
每個人在其自由和安全受侵害,而盡全力試圖改善其情況時,所發揮的自然潛力非常之大,不但能帶領社會走向富裕和繁榮,還能超越經常阻礙此力量運作的愚蠢法律障礙;這些阻礙所產生的影響,不是侵蝕了人的自由,就是減損了人的安全。
大約四十年之後,自由貿易的爭論因比較成本理論的提出而更為強烈,但是,主要的政策結論,以李嘉圖的話來說,仍是:「在完全自由貿易的制度之下,每一個國家自然會將其資源和勞動移向對其最有利的使用途徑上。」
這一論點,迄今幾乎為所有經濟學家所普遍接受。
我們還可以找到許多其他的例子,說明經濟學家所認為的:評估好的經濟政策之原則,就是效率(efficiency)。不過,這些例子並不比上述的例子更重要。譬如經濟學家對獨占(monopoly)最主要的批評是:獨占使資源的運用效率降低;對勞動市場的干預,例如最低工資法(minimumwagelaw)或對勞動在地區與職業間的移轉加以設限等措施,經濟學家最主要的批評是這些措施對資源調配產生不利的影響。經濟學家有如一個人深切體會到被囚禁在小房間裡,所遭受的拘禁之苦一樣,悲嘆著他所失落的可以製造更多產品的機會。
在亞當.史密斯的時代及其後的幾十年裡,效率原則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天賦人權。但是,如果人們對天賦人權曾經很認真的關心過的話,這種爭論在維多利亞時代(指維多利亞女王在位時代,1837–1901)的中葉已消失無蹤了。
欲對公共政策的效率加以抨擊,唯有在目標的達成與實行政策的成本毫無爭議的時候,方顯得適當而有說服力。假使某一項政策所使用的資源成本與另一項政策使用的成本相等,但前者所達到的目標更多的話,則前項政策必定較優越,這其中沒有什麼道德爭論的餘地。這種觀點確實正是大多數經濟學家對公共政策所津津樂道的核心看法。
就這種解釋而言,經濟學佈道家只不過是幫助常處於混沌不清狀態下的國家澄清問題罷了!譬如,約翰.穆勒用他一貫的清晰頭腦解釋支持重商主義者的誤解時說:一般談話對貨幣和財富的分辨,實在是混淆極了!商人實在是夠謹慎的,除非他已將商品轉換成貨幣,否則從不認為他的冒險事業已經成功!一般而言,貨幣對財貨控制的卓越性,那裡是其他東西可比得上的;它隨時隨地都準備好,為慾望服務!一個國家「從稅收所能獲得的利益,除非能夠以貨幣形式徵收,否則是微不足道的!」等等。
上述種種理由,使得個人或政府,在估算其財富時,幾乎無例外地與貨幣連結在一起。
但是,請注意結論:
然而,不合理之事不一定總是不合理,比如當我們發現有些表象因素使它看似合理時……
當經濟學家並不抱持某一套具有說服力的道德體系時,他為何能夠廣泛地、而且很容易地扮演起政策批評家的角色呢?這個問題,現在有了答案。答案是:他批評錯誤時並不需要道德體系;他只是一位受過良好訓練的政治算術家。他居住在一個老是犯社會性錯誤的世界裡,無論是傳統或現代,微妙的或簡單的,一應俱全。而他只須單純地為社會指出,它追求什麼及它正陷於無效率的境地,就可以了;他並不需要為它「應該」追求什麼而爭論不休。
一個充滿錯誤的世界!而且還能夠不斷地製造新的錯誤,其速度和經濟學家匡正舊錯誤的速度一樣快!這樣誠實的、不夠能幹的社會,需要一批經濟效率專家,而我們正是這個社會自我投效的救贖者。
我深信,如果脫掉當前經濟學家所披戴的精緻外衣之後,效率仍是大多數經濟學家根據專業知識推介政策時,所謹守的基本信念。嚴肅的所得重分配(incomeredistribution)問題,的確愈來愈獲得廣泛的注意,但是,經濟學家日日夜夜所牽掛的社會問題,通常還是個效率問題。因為我們居住在容易犯錯的世界裡。
一般認為,我們的社會擁有一些可以接受,但不見得值得贊賞的目標。至於如何有效率地去達成這些目標,則不甚其詳。我想,這種看法是不正確的。
這種看法之所以不正確,其實是顯而易見的;因為,我們的社會連目標是什麼都不太清楚。就在我討論這些問題時,存在著許多對政策目標有所爭議的言論。的確,在任何文明社會,甚至在大多數獨裁國家裡,都對社會目標有所批判。例如,在李嘉圖時代,古德溫(W.Godwin)強烈認為,政府和財產制度是導致社會不幸的主因之一。古德溫也許解釋得不很清楚;我想,無政府主義論者的意思是,支持自由貿易。那麼,想一想馬爾薩斯,英國史上第一位政治經濟學教授。他主張對農業要有絕對的保護,而這種目標恰好又是李嘉圖所攻擊的。
馬爾薩斯認為,透過國際分工而專注於製造業和貿易的國家,很快會發現,其利益為國際或國內競爭所侵蝕,因此,無論如何都可能太過依賴其貿易對手國的繁榮。專注於農業發展的國家則會發現,他們的社會不是被停滯不前的封建制度所困,就是一旦其農作物停止生長,他們已無能力有效運用資本來發展經濟了。因此,馬爾薩斯贊成農業─商業混合制度。
我對馬爾薩斯所提到的農商混合制度的優越性,仍有懷疑。但他的確提示了問題的複雜性,那是後世擁護自由貿易的學者所遲於討論的。這種複雜性牽涉到決定長期成長與經濟穩定因素的探討,經濟學家迄今尚無法完全瞭解。
經濟學家之所以不敢斷然認定大部份政治活動是錯誤的,還有第二層,甚至是強烈的理由。經濟學假設「個人是效用極大化的合理,且有效率的追求者」。但是,使這種假設能成立的基本精神,卻非常不適合成為下述假設的基礎:「人類的政治活動與其個人慾望沒有什麼關係。」我已談過了許多有關理智的政治活動的話題,所以,我必須限制自己的言論在最簡短的評述裡。
經濟學家無法對政治過程加以明確地分析──其分析仍停留在「政治過程可以說是一種關懷公共利益的仁愛情懷與無心地過失所形成的奇異組合」階段──這是最難以令人滿意的。
不管人們接受或排拒我們之中某些人現今樂於探討政治學中的經濟理論之做法,假設「公共政策之所以經常無效率,乃是因為那些政策的制定往往立基於錯誤的信念」的觀點,實在沒什麼好贊賞的。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要人們相信:大多數地區之所以採行保護關稅和反高利貸法案,是基於錯誤的信念,而非故意的行動之說法,是相當令人困惑的。這些所謂的錯誤,確實是最好的人,最好的國家所犯的。但事隔一世紀之久,難道我們還不夠資格來質問這些所謂的「錯誤」,只是產生了無心的後果嗎?
換句話說,「大部份持續性政策乃出於錯誤」的這項理論,基本上是完全反智的;除非它與一種解釋「錯誤」的理論相結合。將無法說明的現象統視為錯誤的這種「解釋」原則,實在是最笨拙的──雖然太陽底下或太陽之上的事,說不清的都可以用這種方法將之一筆勾消,但對瞭解事實的真相,一點兒都沒有助益。
我們經濟學家對許多無效率的政策,做過無數的批評。這些批評常常只是為了滿足他們自己(包括我自己在內)。如果這些批評,對這些政策的改變曾經有過若干影響的話,那是因為,那些被更動的政策個案,都牽涉到比狹義的效率更廣的一些東西之故──這些政策為某些隱含的,不易被瞭解的目標服務,而且以驚人的有效率方式服務。譬如課徵關稅,為握有相當政治權力的團體,進行團體間的所得重分配;並非單純的只是為了一般公眾不充分瞭解的比較成本理論之應用而已。我們生活在充滿錯誤政策的世界裡,但是,對那些支持錯誤政策的人而言,那些錯誤政策並沒有錯誤。
在此,我想暫時回到重商主義政策的話題。亞當.斯密認為,重商主義政策是出於聰明的商人和貿易商所精心策劃,來對付當時大英帝國的既單純又尊貴的地主統治階級。亞當.斯密及其徒眾應捫心自問:對一個智慧足以雇用到類似愛德曼.柏克(EdmundBurke)這樣的人物的階級而言,在付出既龐大又長達幾世紀之久的代價之後,如此單純的錯誤是否可能一再地持續發生?懷著鉅大的恐懼與顫慄之情,我要說,就重商主義制度的成本效益分析而言,錯的更可能是亞當.斯密,而非英國貴族。看在他的份上,我要說:一個充滿鉅大而長久性錯誤的世界,不是經濟學適合生存的地方。
四、宣講公平
就達成廣被接納且無爭議性的目標而言,尚有一些政策,無法單以效率原則來評斷:就是那些尋求所得重分配的政策。如果奈爾遜(R.L.Nelson)和瓊斯(E.Jones)擁有相同的所得,某種政策把奈爾遜的所得拿走一半分給瓊斯,則無可避免的,除了瓊斯以外的所有人,都會在心裡想到公平的問題。
從亞當.斯密到傑逢斯的一世紀裡,經濟學家在討論所得分配時,顯得相當謹慎。亞當.斯密說:「只是為了改善某一階層的利益,沒有其他目的,而傷害到另一階層的利益時,無論傷害的程度如何,都顯然與統治者對全體人民所負有的正義和平等的義務相違背。」
亞當.斯密說這話時,他似乎認為,所得分配宜由市場決定。在另一些場合,他會偶爾(不過很少發生)偏離這個原則;譬如,他建議:「懶惰而虛榮的有錢人」,在運載奢侈品時,應對其課徵非比例性的重稅。
即令如此,我還是傾向於接受他的由市場決定所得分配的看法。
古典學派與亞當.斯密的見解差距不遠。該學派以為,均等化的反效果有二:使節儉和勤奮工作的誘因下降;使人口按馬爾薩斯原理增加。李嘉圖拒絕投票給不尊重財產權的人。
約翰.穆勒雖然在那篇令人愉快的論文裡,認為財富分配和生產不同,是可以由社會塑造的。但他仍不願意支持累進所得稅──他擔心所得均等化對人口成長所造成的影響,以及那種稅在行政上可能產生令人無法忍受的盤問。邊沁(J.Bentham)煽動均等化的觀念,是出自功利主義的精打細算心態,並非對朋友、門徒或佃戶的關懷。
經濟學家對所得重分配,保持幾近沉默原則下的一個有趣、近乎例外的話題是地租。地租,是對「原始而無法破壞」的財產之使用所給予的支付,按定義是一種非功能性所得。因此,社會對地租之控制不會影響到土地的利用。故約翰.穆勒極力主張,未來的土地增值應該歸公。但是,即使如此,約翰.穆勒仍希望對現有地主作完全的補償。
當效用理論成為經濟學的核心時,一切都改變了(但不是因為效用理論之故)。一八八一年艾吉渥斯(F.Y.Edgeworth)出版《數理心靈學》(MathematicalPsychics),書中對效用計算提出了非常精巧、極富想像力,且非常踏實的介紹。效用與物競天擇觀念相結合,而以下述觀點之提出達到高潮:例如,能力低於某種水準的人,不准有子女;以及生產的能力與享受的能力相互間可能具有某種關聯,甚至可以導向認同貴族政治的優越性。這些看法適時的被課稅的效用法則──即最小犧牲,那種優雅的說法所取代。政府對富人課稅,不僅應較窮人為重,還應先於窮人而課之。但是,要注意到侵蝕性地累進所得稅對生產可能產生的危險後果。
累進乃隨兩項假設而來。其一,所得的邊際效用隨所得的增加而下降;其二,擁有所得者,將所得轉化為效用的效率,與其所得多寡無關。
一九一二年,庇古(A.C.Pigou)提出了一個福利經濟學的公理。他說:「其他條件不變,凡是能使國家利益分配趨於更為平均的事物,都可能使經濟福利增加。」
但他仍然不願從事廣泛性的直接重分配。理由是──也因此而成為此一怪人的特性──窮人無法聰明地運用資金:「烹飪不佳以及用酸黃瓜餵養孩子的婦女,並不被剝奪母職;為孩子從事不利投資的父親也未被開除父籍……然而,這一切足以說明一個論點……那就是,窮人,作為為自己及其子女進行投資的企業家,是非常不精明的。」
所幸,窮人的智慧急遽地上昇,所以幾年之後,庇古寫道:「的確,認定整個窮人階層對於管理都是無知和無能是一種嚴重的侮辱。」
或者是庇古與社會取得了一致的步調吧?
我深信,我可以明言的是:在過去一百年來,經濟學佈道家已愈來愈對所得分配的問題予以關注。今天,任何政策對所得分配的影響已被列為優先評估的項目;而均等化幾乎是社會政策無可爭議的目標。以重視所得分配的優先程度作為經濟政策的道德判斷課題言,可作兩項廣泛的評述:
第一,經濟學家對所得分配給予愈來愈多的關注,並非來自經濟學內部。直到最近,有關所得分配的專業學術論文仍然很少,且多屬於破除偶像崇拜(尤其涉及到個人與個人相互之間效用的比較),並不具知識累積的功能。無疑的,經濟學家從他們在生活中所接觸到的流行的社會思想裡,引進均等分配的價值,而他們對該社會思潮的形成並無重大貢獻。在我前面多次引述為例的英國傳統之中,費邊(Fabian)主義的社會學家,比新古典經濟學家更強而有力,且坦率地支持均等主義。
第二,所得重分配在道德面的需要,被廣泛的接受,因而抑制了所得分配的唯真理論(positivetheory)之發展。這種唯真理論可以解釋所得分配受影響的程度,以及其如何受其他相關因素,例如:遞增的財富和教育,租稅和其他形式的政治活動之角色,繼承制度,以及家庭性質的變遷等的發展所影響。這類唯真理論正開始發展中,我預測它將使經濟學家對重分配政策的態度發生鉅大的影響。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直到最近,所得分配的學術研究規模仍然不大,且不具知識累積性,主要的原因是,經濟學家視其為基本上屬於道德範疇的理念使然。
五、結論
我必須把這場主題為如何傳佈經濟學道理的講道,作個結束。從我們傳佈經濟學的經驗之中,我得到的信念是:就「佈道所言是否為社會所欲知」的角度觀之,我們是相當被接受的。或許這也正是任何佈道家之所以受歡迎的路徑吧!
一位佈道家受歡迎的程度,並不一定表示其影響力的大小,學者亦然。事實上,我們也許可以說:不受歡迎的講道,往往更具影響力──當然,如果相反的說法才正確,也就是說宣講者只須肯定聽眾的信念,那麼講壇應該擺在會場的後方,以標明到底誰是真正的帶領者。不論經濟學佈道家是帶領或追隨聽眾,他們都需要擁有一套道德體系,作為其建議的指導原則。下一講,我將談論經濟學家的道德觀之性質與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