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起源
印刷術發明後的五十年間,我們稱之為搖籃期(incunabula)。等到印刷術脫離搖籃期後,童年的概念正式誕生,然而它的搖籃期延續二百年的時間。十六、七世紀時,童年的概念只能算是跟其他自然界的東西一樣「存在」(exist)。
普南姆在提到童年概念的起源時指出:「漸漸的,兒童變成受尊重的對象,他們是具有不同特質與需求的特別的生物,需要與成人世界隔離和受保護。」
隔離當然才是關鍵字。當我們將人們相互隔離時,我們創造了階層的概念,其中兒童就是一個具有歷史意義和人性的例子。但是,普南姆倒果為因。並非因為兒童「具有與人不同的特質和需求」,所以我們才將之與其他人類隔離。相反的,正是因為他們被迫和其他階層的人隔離,所以才有不同的特質和需求,而因為在兒童的文化中,他們必需學習閱讀、寫字,學習如何在一個印刷文化下生存,他們才需要被隔離。
當然,剛開始時,一般人並不全然瞭解閱讀和寫字會對人類造成什麼影響。可以預料的是,當時對接受教育以識字的過程,瞭解得近乎天真,就像現在我們對電子媒體的效果一樣的無知。例如,商人要他們的孩子學習ABC,以便日後得以處理商場世界的各種文件。路德教會要那些既能閱讀方言聖經,心中又有所不滿的人民起來對抗教會。有些天主教徒則在閱讀中發現進一步服從經文記載的好方法,清教徒則將閱讀當作對抗人類三惡的主要武器——「無知、褻瀆、懶惰」。有些人的目的圓滿達成,有的則獲得更多。
十六世紀中葉時,天主教會漸漸不再鼓勵大眾閱讀識字,反而認為閱讀是一個分化工具,最後甚至嚴禁閱讀方言聖經,以及依拉斯莫斯等人的作品。閱讀行為等同異教邪說,禁書目錄變成必然的事實。然而,基督新教教會顯然也是偏向某種異端的說法,則希望透過識字閱讀掃除迷信,因此大力利用出版品,並將這種作法帶至美洲新大陸。事實上,蘇格蘭的長老教會在推動普及教育的努力上,最值稱道。在長老教會一五六年出版的第一冊律書中,就大力呼籲建立一個全國的教育制度,這也是英國歷史上最早的文獻記錄。當長老教會的政治勢力達到巔峰時,他們將這個理念立法(一六四六年法案)。而在一六九六年當他們重掌政權時,長老教會修改並進一步強化是項法案。
天主教會擺脫出版品,基督新教卻大力與之結合的結果之一是,歐洲文化中的知識重鎮,全然翻轉。在中古世紀,地中海沿岸的國家,不管在文化或理智的水準上,遠高於北方國家,十七世紀末葉,情況截然相反。天主教仍然維持著一種印象的宗教,持續的加強信徒的偶像崇拜,並過度注重教會和儀式的種種規範。相反的,基督新教則演變成一種書籍的宗教,禁止偶像崇拜,倡導嚴謹修身象徵主義。凱依(Joseph Kay)在十九世紀時指出,為了吸引窮人加入教會,必須採取天主教會的「裝飾門面」,或像基督新教般的「教育民眾」。也許凱依有自己的看法,但是,我們不能輕忽下述的事實:識字的民族比文盲更能夠發展高度抽象思維的能力。以偶像為中心、重視繁文縟節的天主教會,不足以吸引窮人,因為各階層的民眾,仍然習慣接受具體的、圖像式的符號。基督新教從簡的教義,對那些受書籍影響能抽象思考的人而言,則是再自然不過的事。
這一切現象顯示,童年的概念發展相當不均。當我們檢視歷史的複雜性後,發現一個很簡單的等式:只要識字能力持續受到高度重視,就會有學校;只要有學校,童年的概念就能迅速發展。這就是為何英倫群島比其他任何地方,更早出現童年概念的原因。早在亨利八世統治時代,福瑞斯特(William Forrest)就倡導國民教育。他主張,兒童到四歲時,應當「送到學校學習一些文學」,方可瞭解上帝的旨意。史塔基(Thomas Starkey)在他的《對話》(Dialogue)一書中,提出類似的看法,主張為七歲以下兒童設立學校。在相當短時間內,英國人將他們的社會轉變成到處是學校。十六世紀,許多村莊利用遺產贈地興建學校,提供當地兒童義務國民教育。喬登(W. K. Jordan)的研究指出,英國在一四八年有三十所學校,一六六六年有四百四十四所,每四千四百人就有一所學校,每所學校大約相距十二哩。
事實上,當時共有三種學校:國民學校,教導所謂的三R——讀、寫、算;自由學校,教導數學、英文作文、和修辭學;文法學校,教導英文文法和古典語言學,為進入大學和四法學院作準備。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當年曾就讀於史翠福德(Stratford)的文法學校,他在學校的經驗激發他撰寫一份非常有名的投書(也許因為他被要求去閱讀茉莉〔Lyly〕的拉丁文法一書)。在《亨利六世》(Henry )第二部,莎士比亞寫道:
在興建一所文法學校時,青少年的生命已經被出賣似的腐蝕了……就讀文法學校的人,保證會有一群人鎮日向你販賣名詞、動詞和令人厭惡的語詞,沒有一位基督徒的耳朵可以忍受這種折磨。
大部分英國人不同意莎翁的說法,認為學校的成立腐化青年學子的心靈。事實上,英國人甚至不反對將女性送去受教育,在挪威克(Norwich),男女學童皆可免費受教育。雖然當時只有中上階層的孩童才有受教育的特權,我們仍可以找到證據顯示許多女性窮人識字。
當然,男人識字的人數更多。一六一二年至一六一四年間,米德薩克斯(Middlesex)法院共判決二百零四位男犯死罪,其中九十五個要求「神職人員減刑福利」(benefit of clergy),意指只要他們可以從聖經中閱讀一句話,就能免於絞刑的噩運。史東教授因此下結論指出,如果犯罪階層的人中,有百分之四十七的犯人能夠閱讀,則男性總人口中識字率應當更高。當然,這些犯人可能比史東教授所能想像的更聰明,學習如何閱讀對他們而言是重要的大事。
不管如何,一個社會的識字率很難明確找出。湯瑪士‧摩爾爵士估計一五三三年,超過半數的英國人口,能閱讀英文版的聖經。大部分學者則認為他的估計偏高,反而認為一六七五年,男性的識字率大約在百分之四十。下列則是比較肯定的:在一六四二年,超過二千種不同的小冊子發行出版。一六四五年,七百多份報紙出刊,而在一六四○至六○年間,小冊子和報紙的發行總數為二萬二千份。因此,在十七世紀中葉,英國很可能是「人類有史以來,就各方面而言,識字人口最多的社會」。十七世紀初期,英國的政治領袖皆具識字能力,法國情況亦然。英國最後一位居高位的文盲是洛特蘭(Rutland)爵士,法國則是蒙特摩倫西(Constable Montmorency)將官。雖然法國在教育方面的成就遠落英國之後,但在一六二七年,法國大約有四萬兒童接受教育。
這些作法大大改變年輕人的社會地位。由於學校的目的在培養識字的成人,年輕人因此被當作尚未成熟的成人(unformed adults)看待,而不再是成人的縮影或成人的雛型。學校教育被認為與兒童的特殊天性有關。阿利斯指出:「各個學校內,皆以年齡分類組織。」彷彿十九世紀,接受徵召的才算成年,在十六、七世紀,童年的定義與在校年級有關。學童這個字是兒童的同義字。艾維‧屏區貝克(Ivy Pinchbeck)與瑪格莉特‧何威特(Margaret Hewitt)指出:
在傳統的學徒制度下,童年的終點大約是七歲……正式學校教育則延長童年期的時間,兒童負擔成人世界的種種責任因此延後。事實上,童年期再也不是一個生物學上的必然,相反的,它是人類發展上愈來愈重要的一個時期。
換句話說,童年被用來形容某一階段的象徵性成就。當嬰兒有能力說話時,嬰兒期就結束了。童年則始自兒童開始學習閱讀。事實上,兒童這個字常被用來形容不識字的成人,成人文盲常被認為在知識上相當幼稚。普南姆的看法是,十七世紀時,一般認為「識字教育的過程,應當與發展中的兒童一起發展,閱讀應當在四、五歲時開始教,然後教寫作,漸漸的,再教比較複雜的科目……教育變成與兒童的實際年齡緊密相關。」
教育與兒童實際年齡的關係,也是經過一段時日後才發展出來的。首先,人們按學生的閱讀能力,而非實際年齡作為分班或分年級的依據。按年齡區分是以後的事。阿利斯的解釋是,「學校班級按閱讀能力高低而組織,實際體現青少年特別的本性,以及驗證不同等級類別的青少年存在。」阿利斯指的是一般社會的認知,任何團體根據某種單一特色形成,其他特色也必然會受到重視。原先只是應當要學習如何閱讀的一群人,最後會被看作一群在各方面都很獨特的人。童年概念本身,一旦變成一種社會和知識上的分類後,童年期各階段的分野,就愈來愈明顯。艾因斯坦的結論是:「學童在學校重新被分類隔離,依不同的學習階段學習不同的印刷教材,最後不同的『同儕團體』出現,一種『特別的少年文化』乃應運而生。」
這一切的演變是不可避免的,至少事後回想確實如此。舉例而言,兒童的衣著變得與成人有別。十六世紀末,社會習慣讓兒童穿特別服裝。兒童服裝的差異,以及大人對兒童外在特性的觀點,皆可在十六世紀以後的繪畫作品中,找到詳盡的例證,兒童不再被視為雛型的大人。兒童的語言也開始與成人用語有所區分。兒童的專門用語在十七世紀之前,根本不為人知。之後,才迅速發展,愈來愈豐富。小兒科的書籍也大量出版。由瑞諾德(Thomas Raynald)所寫的書,非常受歡迎,在一六○○年之前,就付梓七版,並且在一六七六年之前,繼續出版。像兒童的命名這麼簡單的事,也起了變化,這反映了兒童的新地位。在中古世紀,全家的孩子都命相同的名字,是司空見慣的事,反正他們是以排行來區分孩子。但是,十七世紀時,類似的習慣消失了,父母開始以不同的名字命名不同的孩子,通常反映父母對兒童的期望。跟其他項目相比,兒童文學的發展比較晚,至一七四四年首度出現。當年倫敦的出版商約翰‧紐伯瑞(John Newbery)出版了《巨人傑克殺手》(Jack the Giant Killer)一書。一七八年時,許多專業作家開始注意青少年文學作品。
童年的形態開始發展成形時,現代家庭也漸漸成形。阿利斯強調,現代家庭的出現,先決事件就是正式學校教育的出現與延續。兒童必須長期接受正式教育的社會需求,導使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必須重組。當父母的角色演變為監護人,管理人,保護者,養育者,懲罰者,品性、品味的仲裁者時,他們對兒童的期望與責任愈來愈大,也愈豐富。艾因斯坦對這種演進提出另一種解釋:「永無止境的道德文章滲透到每一個家中。……家庭被賦予新的教育與宗教責任。」
換句話說,由於各式各樣書籍到處充斥,不只在學校與市場上,父母被迫要扮演教育家和神學家的角色,念茲在茲地要教育子女敬畏上帝,成為識字成人。印刷術導使家庭擔負教育功能,成為教育機構,不只家庭要確保兒童上學接受教育,而且家庭也要在家提供輔助教育。
另外一件與家庭有關的事,影響了童年概念的形成,也不應受到忽視。最明顯的例子是,在英國出現了一群中產階級。這群人的數目愈來愈多。他們有錢,而且也願意花錢。依據杜寶萊(F. R. H. Du Boulay)的說法,中產階級的作法是:「他們投資購買較大的房子,多餘的房間表示更多的隱私權,投資在自己的畫像和家人的畫像上,投資在兒女的教育和衣著上。多餘的金錢,讓他們可以利用孩子,當作炫耀性消費的對象。」
杜寶萊要我們注意的論點是,經濟能力改善,大大強化了大人對兒童存在的意識,而且也促使兒童在社會上的存在更明顯。事實上,雖然我們應當記住男孩是第一種的特殊人類,我們更應當記住他們是來自中產家庭的男孩。毫無疑問的,童年的概念最初是一個中產階級的概念,部分因為中產階級的人,才有能力接受這種概念。這個概念,則經過一個世紀之久,才漸漸廣為比較低下的社會階級所接受。
所有這些發展,都說明了一個新階層的人類出現的外在徵兆。他們與成人使用不同的語言,每天的活動也不同,穿著不同,學不同的東西,最後連思想也有別。從根本結構上的改變來看,透過印刷術和學校,大人發現他們對年輕一代的符號環境,擁有無上的控制權,也因此有能力並需要去為規劃讓一個兒童成為大人的環境設想。
雖然如此,我並非暗示成人永遠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或為什麼他們要做某件事。事實上,整個發展受出版品和學校的本質相當大的支配。例如,按兒童實際年齡來書寫由易到難的教科書,以及編班,學校校長等於發明了童年期的各階段的概念。今人所謂兒童在那個年紀可以學什麼或應學什麼的說法,絕大部分來自一種「先後順序設計的課程概念」,也就是說,來自「先備知識」的概念。
艾因斯坦指出:「自從十六世紀以來,記住那堆無意義的符號和聲音的字母順序,是西方兒童踏入進一步學習的門檻。」
艾因斯坦教授在此指的是踏入成年期的第一步——精熟所有字母,一般認為應介於四至六歲之間完成是項目標。問題是,精熟字母系統,繼而精熟所有的技能和知識,不只形成一種課程的結構,更建構了兒童發展的定義。
經由創造知識和技能的學習階層,成人發明了兒童發展的結構。事實上,就像普南姆所觀察的:「……許多我們認為合乎人性的假設,當時皆普遍被接受。」而且,由於學校課程完全用來配合識字的需求,令人驚訝的是,教育界人士一般而言並未批判「童年的本性」與印刷品的偏見之間的關係。例如,兒童透過獲得我們認為是優良閱讀的能力,才能發展成人:強烈的個人意識,有能力邏輯思考,有能力區分符號與自己的關係,有能力駕馭高層次的抽象工作,有能力延後滿足,忍受挫折。
當然,還有強烈的自制能力。有時候我們忽略了讀書本身「違反自然」,因為讀書時,兒童必須非常集中精神、安靜,這跟他們的本性相違背。遠在「童年」概念出現前,我們可以如此假設,年輕人比成人更好動。事實上,阿利斯哀嘆童年概念的出現,原因之一是,它往往壓抑年輕人好動的本性。在一個沒有書籍和學校的世界,年輕人擁有最寬廣的空間發洩體力。但是,在一個書籍的世界,這種充沛的精力勢必面臨修正。閉口不語、靜如處子、沉思、精確的控制身體功能等等,都是重要的美德。這點說明十六世紀時,學校師長和家長開始訂定嚴格的規定,以規範兒童。兒童的本性,不只被認為妨礙書本學習,而且被認為是具有邪惡的特色。因此,為了要完成令人滿意的教育和成就純潔的靈魂,必須先克服「本性」。有能力控制和克服自己的本性,是發展為成年人很重要的特色,而且也是教育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有些人甚至認為是唯一的目的。清教徒克利佛(Robert Cleaver)和同註,第9頁。達德(John Dod),在一六二一年出版的《上帝形式的家庭治理》(A Godly Form of Household Government)一書中指出:「搖籃中的孩童,不只任性好動,而且充滿感情。」他們接著說:「雖然他的身體短小,有一顆犯錯的心,心性本惡……如果作惡的心增長,足以燎原,可以燒燬全家。我們之所以改變,成為好人,並非天生,乃是教育使然。」
儘管盧梭大力反對上述論調,幾世紀以來,兒童必須接受大人為他們設計的「要讓他們成為好孩子」的教育,也就是要他們壓抑自然的精力。當然,兒童不可能喜歡這些設計的。早在一五九七年,莎士比亞就提供我們一個痛苦難忘的兒童形象,說明學校是成人世界的考驗場。在“如願”(As You Like It)一劇,有名的「人類年齡」章節中,莎翁如此表示:「哀傷的學童帶著他的書包,清晨閃亮的臉孔淚如蝸牛,不願上學。」
由於自制是知識份子和神學上重要的原則,具有成人的特性亦然,這些因此反映在性規範和性行為上,其中最早也是最具影響力的書,首推依拉斯莫斯在一五一六年出版的《會談》(Colloquies)。本書主張男孩必須過著控制本能的生活。我認為,如果說這是第一本將這個主題當作一種羞恥來看,並且是第一本流傳最廣的通俗著作,一點也不為過。其實它也不太符合我們的說法,因為依拉斯莫斯所討論的主題,到了十八世紀,完全禁止讓兒童閱讀。例如,他在書中描述一個虛設的例子,假設一個年輕人與妓女交往,年輕人拒絕妓女的誘惑,並且指引她向善之路。依拉斯莫斯也描述一個年輕人追求一個女孩,以及一個女人抱怨她丈夫任性的行為。換句話說,他的書教導年輕人如何同註,第316317頁。處理性的問題。冒著斷送名譽的危險,依拉斯莫斯可以說好比當代的兒童性學大師茱蒂‧布魯咪(Judy Blume)。但是,與布魯咪不同的是,依拉斯莫斯的意圖並非降低羞恥感,而是要強調它,增加羞恥心。依拉斯莫斯之後的洛克(John Locke)、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等人,清楚知道,即使擺脫神學上的觀點,羞恥心是人類文明過程中的基本元素,是人類克服天性必須償付的代價。書籍的學習世界,僅勉強代表人類克服動物本能的勝利,建立一個文明的識字社會,羞恥感是必須存在的。在此稍為離題強調一點,印刷品將訊息本身與送訊息的人分離,創造抽象思考的世界,要求身體聽命於心靈,強調沉思的重要,因此也就相當藐視身體。印刷品賦予人類一個剝奪掉身體的心靈,沒有告訴我們如何處理身體的其他部分。羞恥感就是用來控制這個問題的方法。
出版品神學觀、日益成長的出版品商業制度,以及因為學校教育衍生的新家庭制度,皆是十六世紀末葉的現象。整體而言,這些觀念皆強烈倡導壓抑、限制,並且相信個人私下與公共行為必須嚴格區分。依里亞斯指出:「漸漸的,性與羞恥心、困窘心強烈的關連在一起,因此必須壓抑、限制行為,並在整個社會廣泛傳播是項看法。只有當成人與兒童的距離增大時,『性啟蒙』才會成為一個『尖銳的問題』。」
依里亞斯的看法是,當童年的概念漸漸發展時,社會開始蒐集一大堆秘密,讓它們遠離兒童的認知:有關性關係的秘密,還有有關金錢、暴力、疾病、死亡、社會關係等等。他們甚至還有語言上的秘密,有一大堆字詞,不宜在兒童面前使用。
有點諷刺的是,一方面,新興的書籍文化打破「知識壟斷」的局面,以殷尼斯的用詞而言是如此。印刷術讓廣大群眾得以揭開神學、政治、和學術上的秘密,過去大眾不可能有這樣的機會。另一方面,限制兒童閱讀教科書,讓他們受制於書本學習的心理,以及受制於學校師長和家長的監督,印刷術同時也將中古世紀兒童習以為常的日常生活世界的經驗給封閉了。最後,知曉這些文化秘密,是成人最重要的特色,因此,直到最近,兒童和成人最重要的區別是,成人擁有某些兒童不宜知道的訊息。當兒童漸漸長大,我們按發展階段逐步透露這些秘密,而「性啟蒙」則是最大的秘密。
這就是十六世紀末葉,學校教師嚴禁兒童接觸「不莊重書籍」、並懲罰說髒話的兒童的原因。此外,他們也禁止兒童賭博。在中古世紀,賭博則是青少年最愛的消遣。由於兒童不再可能知曉成人的公共行為的秘密,有關生活禮節的書籍相當盛行。依拉斯莫斯是個中翹楚。在他的De Civilitate Morium Puerilium書中,訂定一些規範,以陶冶兒童如何在公共場所表現自己。他說,「吐痰時,頭要轉開。口水才不會噴到別人。地上若見到化膿的異物,應當踐踏它,以免別人看了噁心。如果不方便吐,應當用一小塊布包痰。將口水往回吞,就像習慣性每三個字就吐口水的人一樣,是不禮貌的行為。」
至於鼻涕時,依拉斯莫斯堅持:「對著你的帽子或布鼻涕是很粗魯的……用手也不見得比較有禮貌,最好是以手帕擦鼻子,而且頭要轉到一邊去,如果有比較尊貴的人在場的話。」
依拉斯莫斯同時在宣導許多概念。首先,他要誘發年輕人的羞恥感。沒有羞恥感,他們無法成為大人。他也將年輕人比喻為「野蠻人」,因為當童年的概念逐漸發展時,兒童被認為是「尚未成形」的大人,需要以大人的方法訓練他們變為文明人。學校教科書揭示知識的秘密給他們,教導禮儀的書籍則揭示公眾行為的秘密。依拉斯莫斯認為自己的書:「就像蘇格拉底將哲學從天上帶到人間,我則將哲學運用到遊戲和宴會上。」但是,依拉斯莫斯不僅透露大人的秘密給青少年而已,他也在製造秘密。我們必須知道,在有關公眾行為的書籍中,依拉斯莫斯不只針對成人,他也針對兒童而撰寫。他不只建構成年的概念,也在建構童年的概念。我們應當謹記塔克曼所說的中古世紀成人的幼稚行為表現;也就是說,當出版書籍和學校創造了兒童,他們也同時創造了新穎的成人的概念。因此,當我隨後在本書討論到當代所謂童年正在日漸消失時,我也主張,某種形式的成年不可避免的也在消失當中。
總之,當童年與成年的區分愈來愈明顯時,兩者的符號世界也愈來愈不同,最後,大家漸漸接受兒童沒有也不能共用大人的語言、學習、品味、嗜好和社交生活。事實上,成人的工作就在培育兒童未來可以處理成人的符號世界。至一八五○年代,童年的概念已經廣為西方世界所接受,完成該完成的工作,不只是一個社會原則,也是一個社會事實。諷刺的是,沒有人注意到,幾乎就同一時期,宣判童年概念消失的種子,正開始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