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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就是戒不掉!:揭開品牌洗腦的祕密檔案

Brandwashed

作者馬汀‧林斯壯(Martin Lindstrom)

譯者邱碧玲

出版日:2026/05/26

定價:360元

優惠價79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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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書訊
內容簡介
如果你曾經屈服於小孩的央求而買下某品牌的玩具或早餐食用的燕麥;如果你聽信朋友的話買下某種品牌的食品;看暢銷書排行榜決定讀什麼書;晚上iPhone 必須放在身旁才能安睡或參加Facebook 紛絲團並按讚,那麼你很有可能在不知不覺中,早已被品牌洗腦了。
 
林斯壯很清楚這些現象,因為這是他做了二十多年的工作。但現在他要告訴我們,企業如何運用一套心理學上的伎倆進行品牌行銷的祕密檔案,這些不為人知的祕密包括:
 
● 廣告瞄準小嬰兒。可怕的是,從他們還在媽媽肚子裡時,廣告就開始影響胎兒。
 
● 有些口紅添加會讓人上癮的化學品。業者針對廣受歡迎的護唇膏,處心機慮調整配方,加入讓人上癮的化學成分。
 
● 利用最新、最昂貴的電腦掃描儀器,觀察顧客的反應,例如當異性戀男性看到近乎赤裸的男性身體時,到底會想些什麼?
 
● 一個花費數百萬美元、長達3個月的社區實驗,揭開最能影響我們 (顧客) 購買行為的人,其實是我們的鄰居或朋友!
 
他寫這本書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要提醒所有消費者:弄清楚自己的消費行為;弄清楚自己的真正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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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譯者簡介
作者
馬汀‧林斯壯 (Martin Linstrom)
 
全球公認的首席品牌大師,名列《時代》雜誌2009年全球百大最有影響力人物,曾擔任微軟、迪士尼等多家財星500大企業的顧問。
 
每年聆聽林斯壯演講的聽眾超過一百萬人,所寫的關於品牌行銷文章散見《紐約時報》、《富比士》、《財星》、《CNN網站》、《Fast Company》等媒體。
 
著有《收買感官,信仰品牌》(Brand Sense)、《買我!》(Buyology)、《人小錢大吞世代》(Brandchild)等,而《收買感官,信仰品牌》被《華爾街日報》稱為有史以來最好的5本行銷書之一。
 

邱碧玲
 
政大畢業,雙修俄語與英語。譯作包括:《買我!》(遠流出版)
 
、《花小錢做行銷》(商周出版)、《科特勒混沌學:大崩壞之後的爭雄法則》(三采,合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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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人之終極解碼!
 
《品牌,就是戒不掉!》這本書是行銷人應讀,才能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消費者更要看,才知道行銷陷阱之無所不在。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特聘教授兼商學院副院長 別蓮蒂
 
這本書提醒我們,行銷不只靠單點創意,更不只是單次的莽撞使用最新行銷工具,恭喜你買下這本書,一窺行銷的核心任務。
 
────米斯特六(Mr.6)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劉威麟
 
林斯壯的《品牌,就是戒不掉!》為你裝備做為今日消費者、品牌、企業家、文化、社會與經濟價值生產者所需的know-how。
 
────小魚廣告網主人 賴治怡
 

 
●過去5年,能讓我從頭到尾讀完的商業書只有兩本,就是《買我!》和《品牌,就是戒不掉!》,兩本書的作者都是林斯壯。《品牌,就是戒不掉!》這本書充滿智慧,發人深省,同時又令人開懷大笑。
 
---芝加哥大學經濟系教授、《橘子蘋果經濟學》(Freakonomics)作者李維特(Steven Levitt)
 
●如果你是消費者,會買東西,你就應該讀《品牌,就是戒不掉!》這本書。
 
---《你的桶子有多滿》(How Full Is Your Bucket?)作者雷斯(Tom Rath)
 
●要是你想弄清楚行銷人員所有關於健康、保養的謬誤說法,為自己的身體和錢包做更聰明的決定,你就必須好好讀一讀《品牌,就是戒不掉!》這本讓人大開眼界的書。
 
---《YOU:身體使用手冊》(YOU:The Owner's Manual)作者之一奧茲醫師(Dr. Mehmet Oz)
 
●《品牌,就是戒不掉!》帶領我們深入品牌行銷的黑盒子世界。我想不出還有哪本比這更好的導覽。讀完這本書後再看到我喜愛的各個品牌時,感受全不一樣了,別有一番體會。
 
---《網路行為的關鍵報告》(Click:The Owner's Manual) 作者譚瑟(Bill Tanger)
 
● 《品牌,就是戒不掉!》這本書為我們的潛意識、整天對著我們行銷而來的品牌以及想買東西的衝動三者之間,搭起了一座橋梁;簡直有如暮鼓晨鐘,不容忽略!
 
--- NBC節目Today Show金融編輯及《金錢 911》(Money 911) 作者查特斯基(Jean Chatz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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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試閱
【前言】品牌勒戒所
 
在英國,一場名為「夠了」的反消費者運動方興未艾。擁護者相信,我們的社會消費過多,而且這種過度消費的習慣要為部分文明病負責,從全球貧窮到環境破壞,又到社會疏離,都在毒害我們的地球。「夠了」聲聲促使人們自問:「多少才夠?」「如何才能活得既輕鬆又簡單?」以及「我們如何簡單獲致愉快的心情,而不必依靠花錢消費?」
 
我百分之百同意。雖然我自居是專業的行銷達人,但我也一樣是消費者。身為一名在品牌戰爭中衝鋒陷陣二十多年的戰將,我花費無數時間與國際頂尖企業執行長、廣告部門主管及行銷專家,關起門來商討策略。可以說我已經看遍企業精明的行銷與廣告尖兵,他們策畫一整套心理學花招與伎倆,用來獵捕暗藏在我們心裡最深處的恐懼、夢想與欲望。這些把戲都是為了說服我們花錢買他們的品牌與產品。
 
來一場消費者禁欲運動
 
是,我一直是其中一分子;不,我並不感到自豪。我一直是某些極感自豪行為的一分子,我也見識過行銷手法有多扯。這正是為何我決定動筆寫這本書,我希望可以拾回一九五七年范斯.派卡德(Vance Packard)出版的經典著作《隱藏的說服者》(The Hidden Persuaders)的精神,中止一切,並揭露業界極力保護的祕密,即今日企業的行銷人員如何花心思操弄我們--我決定,身為消費者,要活得簡單又「夠了」。
 
所以,去年我決定展開品牌勒戒的計畫,勉強稱得上是一場消費者禁欲運動。更具體地說,我決定未來整整一年,不再花錢在任何新品牌上。我會要求自己繼續使用現有的一切,包括我的衣服、我的手機等,但是,我絕對不能再買任何一個新的品牌產品。
 
我如何定義「品牌」?嗯,循著職涯軌跡,我都是透過一個特別的鏡頭看待日常生活:把世上的萬事萬物,無論是我們使用的手機、電腦,到我們穿戴的手錶、服飾,再到我們欣賞的電影、書籍及我們吃的食物,還有我們崇拜的名人與球隊等,都視為一種品牌、一種身分證明、一份聲明,向全世界宣告,我們是誰、我們想要成為什麼人。總之,在當今這個充斥著行銷和廣告的世界,我們逃不開品牌。
 
然而,我下定決心試圖證明,我們的消費文化不斷投來的誘惑都是可以抗拒的。
 
沒錯,我明白,這將是一項挑戰,特別是對一個全年有三百天在全世界趴趴走的傢伙來說,我知道這個決定代表沒有百事可樂、沒有斐濟水(Fiji Water)、沒有經典法國紅酒;那像我正在聽的熱門新專輯呢?想都別想!我特愛嚼的美國品牌口香糖呢?門都沒有!
 
試著放棄某些習慣
 
我的生活會變成什麼樣?在早晨,既然我不能吃任何有品牌的食物,像是喜瑞歐(Cheerios)或英式鬆餅瑪芬,我開始吃蘋果當早餐。刮鬍子時,我使用吉列鋒速刮鬍刀。幸好我早買了,但既然我不能買刮鬍膏,我只好邊洗澡邊刮鬍子。我放棄旅行必備的電動牙刷和高露潔牙膏,改用航空公司免費提供的旅行盥洗組;我也開始用航空公司和飯店提供的其他拋棄式用品。
 
有些習慣我非得全盤放棄不可。有時候,某些國家的食物讓人覺得不太可靠,我會自行攜帶拉麵包。不過,抱歉,現在沒有拉麵可吃,我得賭賭運氣了。
 
任何旅客都知道,長途飛行時,機艙空氣很乾燥,飯店也是,所以我通常會使用克蘭詩的臉霜。以後再也不能用了。每當我覺得飛行途中頭皮發冷,會丟一顆維他命C到嘴裡,現在我要改喝柳橙汁了(就一般的那種)。有時候,在上電視前,如果發現頭髮亂糟糟像個瘋子,我會用達克斯(Dax)髮膠。未來一年,我都得拿梳子整理頭髮,希望還可以呈現最好的模樣。
 
如果我不是過這種生活,或許永遠不用這些品牌也能活得很好,但由於我的飛行時間表太瘋狂了,我知道一定得有些破例。所以在我的勒戒所正式開門前,第一件事就是先定下幾個規矩。正如我說,我還是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的東西,當然也獲准繼續購買機票、住宿、交通,和其他沒有標示品牌的食物(這樣才不會餓死)。我只是不能購買,甚至要求使用任何新品牌的產品。
 
因此,在飛行途中,當空服員推著飲料車走過來,我不能要求喝百事可樂或健怡可樂;相反地,我得要求一些「汽水」。我繼續上餐館,但我務必得點「指定餐酒」,而且如果某一道菜號稱使用的馬鈴薯來自「普羅旺斯」或番茄來自「阿迪朗達克」(Adirondack),那麼,我非得點別的不可。
 
每一則廣告似乎都在召喚我
 
如果我可以稱讚自己,最初幾個月我確實做得相當不錯。在某些方面,不買任何新東西,就像是一種解脫;但同時又很不容易做到。你有沒有試過上雜貨店購物,卻連半個產品都沒買?例如,在機場,當我在轉機的空檔,喜歡走進免稅商店閒逛打發時間。我喜歡買禮物送朋友或買些巧克力放在身旁。當下我才想起來:「馬汀,你正在品牌勒戒期!」於是我轉身離開。
 
在勒戒期間,全球經濟正苦苦掙扎著度過大蕭條以來最嚴重的危機,突然崩垮的部分原因在是消費者過度消費。我和多數人沒兩樣,無法倖免於難,除非我的採購有其必要而且實際,我不該買任何東西。然而,企業與廣告業者知道很多人都有這種感覺,於是無所不用其極卯起來讓我們打開荷包。從倫敦、新加坡到杜拜、紐約,讓人眼花撩亂的特價與折扣四處可見,每一家商店的櫥窗都淪為一片行銷詞彙的紙海,寫著五折起、買一送一等字眼,它們大聲叫著我的名字。
 
每一次我走在街上,海報、廣告招牌中正在特價出清的性感香水或閃亮手錶,似乎全都湧現,對我展開攻擊;每次我打開電視,似乎除了廣告沒有別的節目了,苗條瘦長的電視模特兒,圍著游泳池畔啜飲著某種品牌的啤酒;晴朗的早晨,臉頰紅通通的兒童圍坐餐桌旁,開心將碗中某個特定品牌的穀片大口舀進嘴裡;奧運金牌得主穿著某個品牌的運動服與運動鞋,演出高難度體操特技。不知怎麼地,甚至我以前不曾留意的漱口水、果汁、洋芋片與棒棒糖,都在超市與藥妝店的走道上召喚我,它們看起來誘人得要命。
 
但我還是選擇站在人生制高點。
 
我在勒戒期間甚至連書、雜誌或報紙都不可以買(沒錯,我把這些都當成是品牌了,它們會告訴全世界你是誰,或是,在某些情況下,你會被認定為某一種人),讓我告訴你,沒有書可以看,讓十四個小時橫越大西洋的飛航時間無聊得要命;然後令人沮喪的是,突然有朋友想要跟我分享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或小說。在正常情況下,我會追問到底,但現在我不能。我只能悲慘地站在雜誌亭或書店內,用眼睛掃描朋友提到的報紙、雜誌或書籍,直到店員對我擺出全世界走到哪都看得到「如果你不打算買東西,快滾出去」的臉色。
 
朋友圍繞身邊才是更困難的事。我在酒吧裡不能因為某人生日,幫他買半打啤酒或禮物--而我剛好又是很愛買禮物送朋友的那種人。相反的,我捏造一個又一個彆腳的理由,我很怕朋友私底下認為我變成吝嗇鬼了,而品牌禁欲計畫只不過是一個藉口。但我還是堅持下來了。我下定決心要展現意志力和紀律,證明我做得到,我可以讓自己適應品牌攻勢,就算四周時時環繞著有說服力的行銷術和廣告招數。
 
然後,到第六個月,這一切突然轟然解體。我的消費者禁欲運動事實上僅維持六個月,而一個應該十分清楚狀況的人,被自己的專業給搞倒了;我只好推託說,是企業在設計行銷計畫時太聰明了。那麼,在我決定破戒的當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摘自《品牌,就是戒不掉!》前言)
 
行銷計畫延伸到母體內
 
位於貝爾法斯特(Belfast)的英國皇后大學教授哈博(Peter Hepper)發現,新生兒會喜歡母親在懷胎時候常聽的電視節目主題曲,越是簡單重複的音樂,越容易導致這個現象。當一群兩至四天大的新生兒聽見澳洲長壽連續劇《鄰居》(Neighbours)主題曲時(這群新生兒的母親懷孕期間,都看這齣戲),他們變得比較專注、比較不易怒、停止蠕動、心跳速度變緩,這些都是新生兒對於周遭環境感到安心才會產生的現象。
 
精明的市場行銷專家,早已開始想盡各種辦法藉此謀取利益。以下即是一例。幾年前,一個位於亞洲的大型連鎖購物中心領悟到,懷孕婦女通常會花不少時間購物,是相當具有潛力,值得「培養」的購物群。畢竟,懷孕對女性來說是回歸原始、情感最豐沛的一個階段。在荷爾蒙變化和即將面臨新生活的緊張情緒之間,這個階段是人生最容易接受建議的時期之一。所以,購物中心開始實驗氣味以及聲音對潛意識的影響有多大。
 
首先,他們在百貨公司販售衣服的櫃位噴灑嬌生的痱子粉,接著在販售食物及飲料的區域注入櫻桃氣味,並且播放這群孕婦出生那個年代流行的舒緩音樂。(為的是喚起她們童年美好的記憶,關於這個普遍被運用的策略,你將會在本書後段看到更詳盡的介紹。)
 
購物中心的高層希望這些措施可以刺激孕婦的消費欲望(它們的確辦到了),但令人意外的是,它們造成了另一個影響,遠遠超乎大家的預期。這項感官實驗進行了一年之後,這家購物中心收到這群孕婦如洪水般泛濫的信件,她們表示購物中心對寶寶有正面的效果。原來,當她們一踏進購物中心,原本哭鬧不休的寶寶,立即變得安靜。這群媽媽之中,有六○%表示在別的地方無法獲得這種效果,即使那些地方也有好的氣味和音樂。
 
孩子認識的第一個字是麥當勞?
 
世界各地大部分的小孩認識的第一個字是什麼?錯了,不是「媽媽」或「爸爸」。而是「麥當勞」。
 
這家連鎖速食店的代表是:紅與黃、屋頂線條、金色拱門及招牌。當爸爸把座車開進充滿著快樂用餐的麥當勞停車場時,嬰兒們會在後座用那短短胖胖的小手指著「麥當勞」。因此,當嬰兒一想到麥當勞,就會伴隨著快樂的情緒、熟悉感,當然還有食物的味道、氣味及聲音。
 
一個十八個月大的嬰兒能夠認得如麥當勞、駱駝牌這些品牌的主要原因,是來自於現今媒體充斥的文化,年紀越來越小的幼童接觸到的媒體及廣告的數量,是我們以前無法想像的。嬰兒成長至三個月大時,有四○%已常態性的收看電視,當這群嬰兒成長至二歲時,常態性收看電視的比率達九○%。我們可別忘了現今充斥在嬰幼兒周圍來自網路、手機、遊戲機及廣告看板的廣告訊息。
 
這種媒體充斥的現象,對於嬰幼兒形成一種更強烈的影響,是超過你想像的。當嬰兒六個月大時,已經可以在腦中形成企業標誌或是代言人的「影像」。所以,我們也就無需太意外當今所有的嬰兒用品,從圍兜到嬰兒車,到處是肖像人物的影像授權,包括艾蒙(Elmo)、海綿寶寶(SpongeBob)、跳跳虎(Tigger)以及巴斯光年(Buzz Lightyear)。同一批肖像人物持續不斷銷售食物、玩具及其他產品給這群小孩,貫串他們的童年時光。
 
著名的兒童心理學家、加州柏克萊萊特研究院(Wright Institute)的肯納博士(Dr. Allen Kan-ner)表示,「近期研究顯示,當嬰兒成長到三十六個月大的時候,美國的兒童平均可認識一百個品牌標誌。」二○○七年的實驗中,研究員在一群三至五歲的兒童面前,展示了十二張畫有企業標誌的卡片,大部分的兒童看到了塔吉特(Target)百貨公司的企業識別標誌紅心標靶的時候,會快樂的大聲喊出「塔吉特」。
 
更令人感到害怕的是,當寶寶學會說話的時候,他們就會開始說出這些品牌。在一項著名的研究中,一個二十三個月大的幼童會重複說出,「就是可口可樂,就是可口可樂,就是可口可樂。」而另一個二十三個月大的幼兒,對著爸爸手中的啤酒罐做出一些手勢,嘴裡還會喃喃說出,「健怡可樂,卡路里少一點。」到了一年級的時候,大部分孩童可說出二百個品牌,這是個合理的數字,因為大部分的孩童平均每年獲得七十種新玩具或新用品。到了十歲,尼克兒童頻道(Nickelodeon)的一項研究發現,平均每個兒童會記得三百個至四百個品牌。(摘自《品牌,就是戒不掉!》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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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規格

書號:H1400

ISBN:9789573269762

規格:平裝 / 344頁 / 21 × 14.8 × 2.06 cm / 445公克

類別:應用科學類

分類號:496.34

出版社:遠流出版

 

本書分類:商業理財>行銷/廣告/業務>消費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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