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文
這是在遠流出的第六本書,加上麥田出版的五本,我在台灣已經有十一本書。書一本接一本地出,不知道台灣的讀者是不是喜歡我的小說。一個寫東西的人,常常會有些奇怪的想法,我咬牙切齒地寫,目的無非盼望讀者看。有時我想,大家若是都不願意看我的小說,自己應該怎麼辦。沒人讀我的書了,我還會繼續寫嗎?
我想我會。我剛開始寫作的時候,只是想向世人表明自己會寫東西。我的腦子裡常常混亂不堪,一會陶醉,一會自卑。我老是忍不住想像別人會怎麼看待我的作品。記得看見自己第一本書的校樣時,曾經因為不忍目睹,最後痛苦不堪地跑到朋友那裡去。我不敢相信自己吃辛吃苦寫出來的玩意,竟然會那麼不盡人意。我向朋友宣布應該將這校樣燒了,事實上我知道這不可能。這樣情形即使到了現在也仍然會不斷重複,我害怕談論自己剛完成的作品,我的腦子裡老是殘留著新作中的陰影。我老惦記著那些應該而沒有達到完美的段落,忘不了那些失敗的章節。
一個作家的幸運之處,在於他有可能冷靜地面對自己。那些沒有達到完美的段落,那些失敗的章節,正是他能夠再次起步的地方。要是不想追求完美,要是害怕失敗,就不應該也沒必要當作家。作家是一種天生應該寫作的動物,他是寫作這個行當的職業運動員。
在大陸,我熟悉一個非常糟糕的業餘作者。他堅持不懈地寫著,進步緩慢得讓人難以置信。他的作品實在難以發表。我不止一次勸他放棄寫作,因為我覺得他缺少寫作最基本的才華。只是因為喜歡寫作,他遠比他那個圈子裡的人迂腐,當然也更窮,更潦倒。如果不選擇寫作,毫無疑問會比現在活得更好。和他比起來,我實在太幸運。不久前,在上海為我出版的文集簽名售書,一位女記者寫文章,其中有一句讓我耿耿於懷,說我說自己現在是「多年的媳婦熬成婆」。我絕沒說過這樣的話,類似的小人得志的話也沒說過,女記者把自己的想當成了別人的想法。她也許是好心,但是完全錯了。
作家既不是媳婦,也不是婆婆。真正的作家和我所說的那個糟糕的業餘作者差不多。他只是固執地喜歡寫作這個行當。寫作過程帶來的歡樂,遠遠超過了寫作的結果。為伊消得人憔悴,衣帶漸寬終不悔。寫作行為早在沒有稿酬制度時就有了,我們的老祖宗顯然不是為了獲得諾貝爾文學獎而寫作。今天的作家如果說因為寫作,獲了一些小恩小惠,掙了些小錢,博得一些小名,用不著表現出意外或卻之不恭這樣的矯情,但是大可不必就此把自己看走了眼。
愛情規則收了最近的三部中篇,都是當代題材。我不相信當代題材就一定能表現出當代的精神。就我自己的寫作而言,無所謂時間的界限,小說是虛構的歷史,也是虛構的現實,歷史存在於現實,好比現實再現於歷史。
一九九五年元月高雲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