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文
序言
早在四、五年前,幾名同事便督促我寫自傳。我同意了也開始動筆,豈料寫不滿一頁,便發生了孟買的暴亂,這工作便暫告停頓。然後又發生一連串事件,結果便是我被關入耶瑞夫達監牢。我的獄友傑拉達斯,當時便勸我把雜事放在一旁,專心寫作自傳。但我回答他,我已為自己擬定了一套讀書計畫,除非通通讀完,否則我不考慮做別的事。假如我服滿全部的刑期,我的自傳應該早已完成,因為我在獲釋後,只又花了一年時間就完成這本自傳 。如今阿納德 重提自傳的事,而《南非非暴力抵抗運動史》這本書也已寫完,於是我開始準備替《新生活報》寫自傳。本來阿納德希望我單獨寫一本書出版,但我時間不夠,每星期只能寫一章,加上我每星期也得交稿給《新生活報》,於是我想為什麼不乾脆就拿自傳來交稿呢?阿納德同意這提議,我就開始撰寫自傳。
不過有位敬畏神明的朋友不無疑慮,在我沉潛工作的期間,向我提出他的看法。他說:「你怎麼會想做這件事呢?寫自傳是西方傳統,就我所知,在東方,除了少數受過西方影響的人,沒人寫過自傳。何況你要寫什麼?假如你明天拋棄了今天奉為圭臬的事物,又或者想修正今天的計畫,那麼把你的話奉為權威、拿你的話當作立身準則的人,難道不會無所適從?你不覺得現在還是別寫什麼自傳比較好嗎?」
我仔細思考過這番話,但我要寫的並不是真的自傳。我只是想把自己體驗真理的小故事寫出來,因我的生命無他,唯真理體驗而已,要陳述這些事情,勢必就會以自傳的形式呈現。而我只要能如實敘述這些人生體驗就滿足了,並不介意形式。我深信 (也以此信念自豪) 這些人生體驗對讀者絕非毫無裨益。我從政的經驗不單印度人知道,就連「文明」世界也有耳聞。但對我而言,這種名聲毫不足惜,甚至因此贏得聖雄稱號,在我看來也是沒有價值、不值得高興的事。這稱謂只讓我深感苦痛而已。但我非常想將只有自己知道的精神層面實驗公諸於世,讓大家知道我在政治界的力量均源於此。假如這些實驗真的都屬於精神層面,其中便容不下對自己的吹捧,這些實驗帶來的只有謙卑。我越是反省過去,就越深刻察覺到一己的不足。
我想做到的──或者說過去三十年來我孜矻以求的──是自我實現,親身與神會面,達到救贖(Moksha) 。我的一切作為均是為了追尋此一目標,不論是演說、寫作、在政治界的努力,都指向同一目標。但正如我向來相信的:一個人做得到的事,其他人也能做到;我的人生實驗並非閉門造車,而是公開透明,但公開並不會減損其精神價值。的確,有些事只有自己與造物主知道,那是無從傳達的,我在這本書中寫到的實驗並不屬於這一類,它們是精神上的,甚或可以說是道德層面的,因宗教本質便是道德。
書中只描述具有宗教意涵、各個年齡層都能理解的內容。倘我能以平靜、謙遜的精神敘述這些事,其他也想進行人生實驗的人們,便能從中找到所需的精神食糧。此外,我絕不敢說這些人生實驗已臻完美;我唯一能保證的是,自己是以科學家的態度,儘管盡可能做到準確、周延、細緻,但卻不會為自己的實驗結果下定論,而是盡可能保持開放態度。我對自己的內心進行深刻的省視、反覆探求、細究每一種心理狀態。但即便如此,要說我已經達成一個無懈可擊的結論仍言之過早,我唯一能夠斷言的就只有這一點。對我來說,這些實驗是絕對正確的,就目前來看也是final;倘若不是如此,我就不會以此做為依據採取任何作為。我在實驗過程中所走的每一步,均是依據這原則決定該接受或拒絕。只要我的行為是出於理性與自我的認可,我就會堅持最初的結論。
又假如我只想討論學院派原則,我也不必寫這本自傳。正因我想寫的是應用的方法,所以我給這本書另外取了一個書名「我體驗真理的故事」。書中當然包括了非暴力、禁慾,還有一般人以為與真理無關的行為守則。但對我而言,真理是最高原則,囊括了無以數計的其他原則。真理不僅僅是說真話,也包括思想上的真;不僅僅是觀念上相對的真,而是絕對真理、永恆原則、也就是神。世間對神的定義不下千萬種,因為祂有無窮無盡的展現方式。種種定義讓我備感神奇、崇敬,但也不免驚異。但我敬拜神,只將其看作真理。我尚未找到神,但我持續在尋找,而且準備在尋覓神的過程中,隨時犧牲一切於我而言最寶貴的物事;即便需要獻上我的生命,我也希望自己能坦然給予。但我一天未找到絕對真理,我就必須堅守自己思考出來的相對真理,而相對真理就是我的火把、盾牌與防護。不管這條尋覓的路途有多窄迫、崎嶇,於我來說都是最快捷、易行的路。正因我選擇了這條路,即便在路途上曾犯下喜馬拉雅山般的瀰天大錯,也變得微不足道,因為這條路讓我免於悲傷,我憑藉手上的亮光一路前行。前行過程中我經常瞥見微弱的亮光,指引著絕對真理,也就是神,日復一日我的信念持續增長,唯有神是真實,其他一切均非真實。我想做的是也讓其他人理解這份信念,與他們分享我的人生體驗,使其盡可能探得我的信念。我的信念越增長,就越相信這一切也能為孩童所瞭解,而我這麼說是其來有自。尋求真理的工具有時簡單、有時甚難,或許對一名自高自大的成人來說難如登天,但對孩童卻是易如反掌。追求真理的人應將自己看作比塵埃更不如;世界將塵埃踩在腳下,而追尋真理的人,應當謙卑到為塵土所踐踏。唯有如此,也只有做到這一點後,人才得以瞥見真理。印度史詩中的極裕仙人與眾友仙人的對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基督教與伊斯蘭教更是有力的佐證。
若有讀者在閱讀本書時察覺到一絲驕傲,那他有充分理由說我的追求出了什麼錯,我所瞥見的真理不過是海市蜃樓。若真如此,就讓像我這樣的人消滅,讓真理盛行吧。請勿因看到像我這般犯錯的凡人,就降低真理的標準,那怕只是一分一毫。
我誠摯盼願沒人會把以下各章中的勸誡之言當作權威,當中提到的人生體驗應當視為解說,提供給不同秉性、能力的個人當作參考。我相信將其視為解說非常有用,因即便是難堪的事,我不會輕描淡寫帶過,也毫無隱瞞。我希望讓讀者看到我的偏差與錯誤。本書的目的在於寫出針對非暴力抵抗進行的實驗,而不是誇耀我為人多好。我在批判自己時,只以真理的原則嚴格審視,並且希望其他人也能這麼做。依據這樣的標準衡量自己,我必須與十五世紀時的盲詩人桑特一齊高喊:
哪裡有像我這樣
壞心又令人作嘔的人?
我已背棄造物主,
是個沒有信仰的人。
正因我還離祂那麼遠,我感到煎熬痛苦,而我毫無懷疑,祂主宰我每一次呼吸,我是神的後代。我也知道神明之所以難以追攀,是因為我內心還有不正當的情感,無法捨棄。
但我得停筆了。下一章我的故事才真正開始。
甘地寫於薩柏默諦學院
19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