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充滿反省突破卻又平凡簡單的迷人故事◎劉森堯 史蒂芬‧金自從成為通俗暢銷作家之後,開始變得焦慮,但相對也變得更為自信。焦慮是自從被外界冠上「有史以來最暢銷和最會賺錢的作家」之封號後,他不知道如何繼續走下面的路,他心裡知道要繼續寫下去,而且要寫得更好,可是要如何寫才會更好呢?焦慮激發了自信,名利雙收讓他可以不受束縛寫得更瀟灑自在,他不是想成為美國的狄更斯嗎?無疑他想成為真正的「文學家」。
史蒂芬‧金顯然是個少有的具有反省自覺頭腦的暢銷作家,他很清楚自己作品的優點和缺點,他甚至用一部作品《戰慄遊戲》來大肆揶揄自己和嘲弄自己。他和文學史上有自覺性的暢銷作家一樣,比如大仲馬或西默農,不會只安於光靠講故事賺錢,他很渴望嘗試去超越表面,進一步觸碰人性奧秘的部分,並藉此分析人類在行為上和道德方面的矛盾衝突,當然,他也不會忽略在寫作手法上有關風格和技巧的磨練,這才是一位真正文學家真正生命之所寄。我認為《綠色奇蹟》正是一本傾向這個目標的作品,風格更為洗鍊,技巧更為純熟,所觸碰到的道德主題更具反省性格,就像《四季奇譚》中的〈麗泰海華絲與蕭山克監獄的救贖〉一樣,這本小說也是透過一則監獄的故事來反映人類處境的困難曖昧,並藉此說明人類生活庸碌平凡的事實,在敘述手法和主題風格的展現上面,則是超越了史蒂芬‧金自己以往的任何一部作品。
首先,這是一部趨向於「後設」手法的小說作品,同時也是一本充滿豐富「隱喻」主題的小說作品,熟悉當代小說發展的人都知道,自從一九七○年代以來,許多追求創意的小說作家無不傾向於後設觀念的寫作風格,在小說敘述手法上推陳出新,以期達到一種令人耳目一新的新穎藝術風格,福勒斯的《法國中尉的女人》、馬奎斯的《百年孤寂》、艾可的《玫瑰的名字》以及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等,都是我們所熟悉的帶有後設取向的當代著名小說作品。我認為這種手法相當有創意而極為迷人,它至少開拓了小說的表現空間,也豐富了小說的視野。
如果說小說的語言是進化的,後設小說的寫法正是這種進化的結晶。《綠色奇蹟》不期然運用了兩個最突出的後設小說的重要策略:斷裂的敘述架構和滑稽模仿(parody,有時也稱為戲謔)。細心的讀者應該會注意到,這本小說在大的結構上分為六部,每一部都有一個標題,說明該部的情節核心,底下再分為數個章,由此架構成為一個部,比如第一部標題為〈兩個死掉的女孩〉,作者藉此陸續介紹監獄死牢的環境,以及書中主要人物和將貫穿全書的黑人死刑犯約翰‧考菲。然而故事進入標題為〈綠廊上的老鼠〉的第二部時,故事架構立即陷入「斷裂」現象,第一個斷裂是故事敘述者以寄生養老院老者姿態面對讀者述說陳年往事,然後轉入將成為全篇故事「中心主題」之一的這隻老鼠,這是第二個斷裂,然後讀者會繼續發現,從第二部以下的每一部的第一章(有時甚至切入第二章),都會是一個新的斷裂。
斷裂架構的敘述方法有什麼作用呢?很簡單,在於更新並調整故事情節的走向,同時介入作者觀點,特別是作者的哲學觀點,《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此手法幾乎貫穿全書。斷裂手法的另一作用在於打亂時空順序,使敘述架構變得更複雜細膩,但同時也更多變有趣。《綠色奇蹟》這方面的做法未必有何新意,卻可看出作者在結構上處心積慮的創新企圖,他的此一手法最後至少完成了一篇完整敘述的故事:結構複雜而嚴謹,乍看凌亂無章,實則秩序井然,幾乎是無懈可擊。
《綠色奇蹟》另一個精采的後設手法是「滑稽模仿」的運用,這才是這本小說的核心重點。有人批評,當代小說,特別是一九二○年代以來帶有現代主義風格的作品,特愛標新立異,有時還傾向於學問的賣弄,尤其牽涉後設手法之「滑稽模仿」時更是如此。誠然,我們讀吳爾芙的《歐蘭朵》時,恐怕必得具備一點英國文學史的知識;讀《玫瑰的名字》時要先讀過福爾摩斯,兼具一點歐洲中世紀神學知識;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時恐怕非先全面了解托爾斯泰不可了。非如此則不能深入理解這些作品在滑稽模仿底下的深刻意義,而恰好又是因為滑稽模仿手法的運用,這些作品才顯得內容特別豐富,而且讀來意趣橫生。如今《綠色奇蹟》即是因為暗中採取特定「原型」的故事和人物,由此進一步加以「滑稽模仿」,整則故事竟因此充滿隱喻而栩栩如生了起來。
《綠色奇蹟》的原型主要有《新約聖經》中有關耶穌基督的故事,以及杜斯妥也夫斯基的《死屋手記》和《白癡》,當然,細心的史蒂芬‧金迷可立即看出,也包括了〈麗泰海華絲與蕭山克監獄的救贖〉(作者滑稽模仿自己先前的著名作品)。聖經故事向來即是西方許多文學作品設定為原型的取材對象,《白鯨記》、《伊甸園之東》、《白癡》以及湯瑪斯‧曼的《約瑟夫兄弟們》等不勝枚舉。《綠色奇蹟》直接指向耶穌彰顯神蹟和無辜受刑的故事,巧妙隱喻了一幅耶穌受難記的圖畫。黑人約翰‧考菲正是耶穌的化身,他一共顯現三次神蹟:治癒死牢牢頭的尿道發炎症、讓一隻老鼠起死回生,以及解除典獄長夫人的腦瘤絕症。然而,即使最後證明了他是無辜的,只因為他是黑人而該死,(耶穌難道不正因為是猶太人才該死的嗎?)死牢的牢頭和把耶穌推上十字架的彼拉多一樣,陷入人世上最尷尬的道德困境,他只能服從紀律並昧著良心把黑人送上了電椅,這一年他四十四歲,緊接下來有六十四年的時間是一片空白,他活到一百零八歲,這之間都在做些什麼呢?跟彼拉多一樣,只有一團困惑。
根據《論寫作》這本書的自述,史蒂芬‧金每天的生活除了寫作就是讀書,他讀了許多精采文學作品,相信他對杜斯妥也夫斯基是不會陌生的,他描寫死牢和刻劃死囚的筆調多麼像《死屋手記》,他凸顯黑人死囚約翰‧考菲的特性,那種單純善良和不計善惡的愚魯本性,多麼像《白癡》裡的麥錫金公爵,而那正是耶穌基督的化身。在當代通俗文學裡的人物,沒有人比這位黑人更令人感到迷惑了,他代表的究竟是反映基督神性的現代人,或者只是一個厭世悲觀的精神官能症患者?也許史蒂芬‧金並沒有那樣的野心,刻意去塑造一個和耶穌對等的人物,他只是單純地展現一個平凡簡單的通俗故事而已,目的只在娛樂讀者罷了。後設小說有一條通則,那就是娛樂通俗化的取向,因為這條路徑最能展現強勁活潑的生命力,他那活潑有力的敘述筆調、線條分明的人物臉譜,處處彰顯著一個通俗小說家的不俗之處,我認為至少《綠色奇蹟》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自從一九八○年代以來,史蒂芬‧金已經成為一種「現象」,一種世界文壇少有的現象--沒有人靠寫作像他那樣名利雙收,少有人像他那樣源源不絕寫個不停,而且越寫越好,也少有人像他那樣被置放在「嚴肅」和「通俗」的關卡上爭論不休,他自己把話說清楚了:文學只有好壞之分,沒有嚴肅和通俗之分。他說這句話充滿了多麼強烈的自信,只有真正了解他作品的人,才能深刻體會他說這句話時所擺的姿態。
最後,我們說到史蒂芬‧金現象時,也許可以為他長年來一系列作品風格冠上一個稱號,名之曰「史蒂芬‧金種系」,藉以彰顯他那獨特的風格世界,好比我們稱「薩德侯爵種系」或「卡夫卡種系」那樣,都是極端複雜迷人且又充滿結構性的風格世界,相信他是當之無愧的。
(本文作者為文化評論者,目前任教逢甲大學外文系)
與電影截然不同的感情◎張國立 由小說改編的電影,你可以選擇先看小說,或者先看電影,不過對《綠色奇蹟》,你只能先看電影,因為等了很久,中譯本如今才出來。不過幸好如此,才能更深刻的體會史蒂芬.金說故事的能力。也更能體會,原來小說的世界和電影截然不同,更豐富也更有感情。
尤其是史蒂芬.金的小說。他是天生說故事的人,手上的筆有如一支笛子,我們則像陶醉在音樂中的老鼠,不知不覺的跌進他設定好的悲傷、感動、婉惜、痛恨的河流裡去。也才知道小說觸動的神經非常複雜,連善與惡也那麼的無法黑白分明。
(本文作者為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