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文
(後語)
致讀者
我親愛的書迷:
但願《一袋白骨》害你至少一個晚上睡不著。不好意思,我這人就是這樣。我自己就有一、兩天睡不著;打從我開始寫這一部小說起,要我到地下室去我會緊張──就怕門會砰一聲關起來,電燈啪一下熄滅,咚咚咚就開始了。只是,這在我起碼也是寫作的樂趣之一。你若覺得我這樣很變態,喂!別叫醫生來。
我重回Scribner and Pocket Books時,拿出了三部迥異的小說提案。第一部就是各位剛讀完的這一本(除非你是那種罕見的怪物,讀書從書屁股開始),第二部是短篇小說集,第三部是回憶錄加寫作指南,叫作《談寫作》(On Writing)。但我想這一本寫作指南學校裡不會有人用:我寫的時候玩得太凶,太高興了。
只是我岔出去了。
我原以為短篇小說集是最簡單的。只會比我第一部短篇小說集《夜班》(Night Shift)要略厚一點,但比我第二部短篇小說集《骷髏黨》(Skeleton Crew)要薄一點。我手邊有一堆滿不錯的故事,有幾篇已經在小雜誌上登過了,還有不少是從未問世的。(只有〈世事難料〉(Everything's Eventual)和〈黑衣男子〉(The Man in the Black Suit)在大型雜誌上登過)。我連書名都想好了:《一盞車燈》(One Headlight),跟「壁花合唱團」(The Wallflowers)的一首歌借的。看起來很合,寫短篇小說若不像只靠一盞車燈摸黑回家,我還真不知道是什麼。
只是,出事了。我想這一部分是因為和新的出版社、和新的人合作,精神大振的緣故吧;但主要還是抓到了妙點子後就一路乘風破浪前進不止了。在寫《一袋白骨》期間(在《一袋白骨》緩慢朝出版日蜿蜒前進期間,不時有書冒出來巴著你不放,我發現這跟瘧疾發作沒兩樣),我寫了一部短篇,叫作〈我把心留在亞特蘭提斯(Hearts in Atlantis〔編按:本文後擴張為長篇,台灣譯為《勿忘我》〕)。算是我的小長篇之一吧,太長,不算短篇,但又太短,沒有長篇小說的分量。我從開始寫作以來,就一直被人罵我寫得未免長得討厭(想想看《末日逼近》(The Stand)、《牠》(It)、《綠魔》(The Tommyknockers)就好),這類半長不短的小說我寫過十幾篇,都暫時擱著,準備另外結集出書。這類第一部「半長不短小說集」叫作《四季奇譚》(Different Seasons);第二部叫作《午夜禁語》(Four Past Midnight)。我很喜歡這兩部小說集,裡面的故事都是我自己得意的作品。不過,《一袋白骨》出書後,我就沒想要再出這類小說集了,因為已經沒故事了,櫃子裡是空的。
後來,我寫了〈我把心留在亞特蘭提斯〉,結果驀然像一把鑰匙一樣,把耐心躲在我心底深處三十年,就等著有機會露臉的東西給放了出來。我是在六○年代長大的人,在越戰正熾的時候成長的人,從一開始寫作就很想把我成長的年代,我經歷的時事,從Fish Cheer到西貢淪陷到喇叭褲和迪斯可放客音樂沒落,寫下來。總而言之,我想寫我自己世代的事──哪一個作家不是?──只是覺得一旦寫了,一定會弄得亂七八糟。很難想像我這是要怎麼寫,例如吧,寫一則故事裡面的主角對著人比和平的手勢,或是嘴上掛著「嘿!……帥喲!」
葛楚‧史坦(Gertrude Stein)說過洛杉磯:「沒有有的地方。」(There is no there there)。我對六○年代的感覺也是這樣,那年代是我這一世代的意識真正成形的年代;我對六○年代之後的年頭的感覺也是這種感覺,那年頭我們嚐過些許勝利,卻也吞盡挫敗的苦果。真要寫美國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的第一代從Red Ryder空氣步槍到軍用卡賓槍到遊樂園雷射槍,不如吞磚頭還簡單一點。而且,沒錯,我害怕。艾倫‧金斯柏格(Allen Ginsberg)說過,「眼見我這一代出類拔萃的心靈腐爛敗壞,」我一樣眼見我自己這一代頂尖的作家想寫所謂的「嬰兒潮」世代,卻只拿出自作孽不可活加陳腔濫調作蕾絲邊的作品來。
後來,我想到想太多對寫作不好,很不好;所以我坐下來寫〈我把心留在亞特蘭提斯〉的時候,我沒想太多──我寫作,不是要為一整個世代下註解,我只為了自己開心,而拿大一新鮮人時注意到的一件事來寫。是不是要出版,我沒有作特別的規劃,只是想我那幾個孩子讀了覺得好玩就好。結果,我就這樣又找到了回來的路。我開始發現有路可以讓我寫我們臨到手又失去,寫我們失去,寫我們最後終於得到,又是怎麼得到的,不帶一絲說教。我討厭故事說教,有人說這是「賣掉自己的天賦人權去換傳道解惑」(可能是羅伯‧布洛克(Robert Block)講的吧)。
寫完〈我把心留在亞特蘭提斯〉後,我再到回頭寫了一部長篇小說,這一部獨立成書,叫作《卑鄙黃衣人》(Low Men in Yellow Coats)。另外一篇小說,〈盲眼威利〉(Blind Willie)已經寫好,只需要稍微調整一下,改成我當時在走的路線。第四篇,也是新作(〈我們怎麼會在越南〉(Why We're in Viet Nam),就像是完結篇了,把我要說的話都作了總結。只不過即使是這樣,我還是有有事未了的感覺,所以我再寫了完結篇,叫作〈夜色的天堂暗影一路沉落〉(Heavenly Shades of Night Are Falling)。〈我把心留在亞特蘭提斯〉以鮑比‧賈菲德在康乃狄克州的哈維治(Harwich,橋港〔Bridgepore〕郊區虛構的地方)作開始,到了〈夜色的天堂暗影一路沉落〉,以四十年後鮑比在哈維治告終。最後的成果──尤其是最後加進來的這一段──就很像是一部小說而不是小說集了。但不管怎樣,我都很滿意。我想這裡面的故事是很嚇人,很好玩,很悲傷,有時也能激發思考。你從來就沒辦法把你要說的話全都說清楚,這是這一行最教人難過的地方……但有時,你倒還能抓得到洶湧翻攪的思緒,略有一點滿足。這洶湧的思緒我十年前想都不敢想我有辦法駕馭,這一本書我十年前我想都不敢想我寫得出來,這一本書若是按照寫作大綱來寫,也還永遠也寫不出來。借用六○年代的流行語說,你只能看著它水到渠成。
《我把心留在亞特蘭提斯》八月時會由Pocket Books推出問世,各位十幾歲的時候若正是麵包鞋當紅,也真有合唱團給自己取名叫作「草莓鬧鐘」(Strawberry Alarm Clock)的話,那這一本小說應該可以讓你回味起當年的你、當年的事,失去些什麼,得到過什麼。若你生得比較晚,那麼《我把心留在亞特蘭提斯》也可以跟你說一點當年的我們,我們又是怎麼變成現在的我們。期盼各位能夠讀讀這一本小說,和我分享各位的想法。還有……和平啊,兄弟!
作者小誌 由於這一本小說牽涉到緬因州兒童監護權的法律問題,所以我向朋友華倫‧席爾佛(Warren Silver)求教過相關的知識。華倫是很傑出的律師,仔細給我指點,期間還跟我提起一種以前用過的怪東西:面罩式速記機,我聽了當然馬上拿來作恐怖的應用。但若故事裡的法律程序有任何錯誤,要怪就該怪我,而非我的法律諮詢對象。還有,華倫也拜託我--看那樣子有一點可憐--能不能在我的書裡安排一個「好律師」。對此,我只能說我盡力了。
另外也要謝謝我兒子歐文(Owen)在紐約州伍茲塔克(Woodstock)提供技術支援;還有我的朋友(兼「超低價滯銷書」﹝Rock Bottom Remainder﹞樂團團員)瑞德利‧皮爾遜(Ridley Pearson)在愛達荷州凱瓊(Ketchum, Idaho)給予的技術支援。謝謝潘‧朵門(Pam Dorman)幫我讀初稿,給予投契又透澈的意見。謝謝查克‧維瑞爾(Chuck Verrill)付出繁重的編輯心力--查克,這是你到目前為止最出色的一本。謝謝Scribner出版社的蘇珊‧莫爾道(Susan Moldow)、南恩‧葛拉翰(Nan Graham)、傑克‧羅曼諾斯(Jack Romanos)和卡洛琳‧萊迪(Carolyn Reidy)等人細心照顧。最後還要謝謝塔琶(Tabby),有困難時她一定在我身邊。謝謝妳,老婆。
史蒂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