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文
有時候我不確定自己究竟是喜歡寫作的跑者,還是喜歡跑步的作家。主要是這兩者似乎密不可分。沒有跑步,我寫不出東西;而且我不確定,如果寫不出東西,我是不是還會繼續跑下去。寫作和跑步是我兩種不同的呈現,就像我的身體和心靈一樣,難以分割。
寫作是「真」的最終形式,我跑步得到的真。因為在跑步的時候,我就像個獵人,獵物就是我自己和我自己的真。不僅是我感覺到的真,我知道的真,也是我寫出來的真。好的寫作是真實的寫作,一件事能寫得真實,是因為可以做到。而那樣的真,必須在我內心深處才能找到。詩人說:「窺探自己的內心,然後再下筆書寫。」因此,狩獵行動就在我的內心,我內心的世界,我內心的景物,我內心最深的叢林。
為了進入這些深處,這些潛藏在意識之下的地方,我必須先創造出孤獨。我必須做到創意行為所需的獨處,不論是大師還是像我這樣的平凡人都一樣。因為,大大小小任何有創意的東西,都不是由團體完成的。得到了這種孤獨、這種清靜、這種超脫,我還必須等待「真」的到來,然後才知道如何下筆。
但這一切當然開始得更早。首先是一個讓我產生興趣的概念,然後我把它放在腦子裡,醞釀一陣子,每天拿出來檢視內容。如果它開始發酵,我就會走向打字機,花一兩天時間累積幾頁稿紙。瑟伯(Thurber)把這樣的工作稱為「濕泥(mud)」,並認為這是最終產品必要的第一步。
接下來,我會嘗試整理這些素材,企圖找到它的精華,真實的含意,它究竟在表達什麼。但這麼做幾乎每次都會失敗。不論我寫到那裡,一切都只是資訊,既不會讓我笑,也不會讓我哭。這些素材還沒有轉變成真實的東西,有生命的東西。必須等我跑在路上,只有我在跑步的時候才會轉變。
跑步的功效就是讓這些素材發生轉變。創意必須是自然而然的,不能強求,也不會因為需要而產生。跑步讓我得到解脫,放下那種急迫、那種野心和那些目標。在那裡,我可以跳脫時間,消極地等待事物本質的啟示。
在那裡,在閃電般的瞬息中,我可以看到「真」主宰著一切,不需要思考或判斷。在那裡,我體驗到頓悟,毫無掩飾不請自來的頓悟。我只需靜靜休息,在我自己的內面休息,在我跑步的單純韻律中休息,像個獵人在掩護物中休息,同時等待。
有時會一無所獲。我缺乏耐心,沒有順服也不曾放下。畢竟,有那麼多事情要做:有人在等候;有專案還沒完成;有信件要回覆;有文書工作要處理;還要趕飛機。人可以浪費很多時間,直到沒有時間等待靈感。
但我必須等待,一邊等待一邊聆聽。內在平靜是唯一的道路,通往我們每個人都擁有的內在驚奇、內在奇蹟。而「真」出現的時候,那短暫而炫目的亮光將告訴我每一個作家發現到的事:如果想要寫出真,自己就必須先成為真。
這一切的祕密就是,必須讓它主動接近。如果追尋,必尋不著;如果緊抓,它必逃離。唯有不在乎並徹底超脫,唯有全然存在於當下,才能找到「真」。有「真」的地方,也就會有崇高和美麗、歡笑和淚水、幸福和喜悅。一切也都等在那兒。
當然,這完全違反了邏輯。但生活不也一樣嗎?我們生活,然後在事實出現之後才去解釋事情,解釋得又不完整。透過某種方法,也許不是我曾經說過的那種方法,跑步會帶給我最適切的單字、片語、句子。有時候,我跑在路上構思一篇專欄,一切就好像拉下吃角子老虎機的把手一樣,「嘩」地一聲第一個句子出來了,「嘩」地一聲第二句也出來了,整個段落就此展開。然後又是「嘩」地一聲,中獎,作品完成了,完整、真實又漂亮的作品。
但寫作絕不容易。不論寫得多好,都無法令人滿意。有人曾說,寫作就像是化血為墨。不論如何,忍受痛苦的概念對作家和跑者都是那麼自然,似乎是一種共同的宿命。
因此,有人同時身為作家及跑者也就不足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