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和初期金融恐慌的臺銀危機 第一節 前言 日治時代的臺灣銀行(以下簡稱臺銀)於1927(昭和2)年春曾經面臨重大的經營危機,其影響所及,成為戰前日本資本主義「昭和金融恐慌」的導火線。依照當時臺灣銀行法的規定,臺灣是臺銀業務推動的主要地區,其次才擴及華南及東南亞,然而發生於昭和初年的金融恐慌,卻是以日本為主要舞臺。究其發生的原因,日本學術界對臺銀在當時日本經濟所扮演的角色、大藏省等相關中央機關的應對,已有詳審的研究及成果的積累。相對之下,此金融恐慌與臺灣之關聯,仍有極大的努力空間。
第一世界大戰結束後至恐慌發生的昭和初年,日本治臺的權力結構正由「六三法」體制的「律令主義」,轉換到「法三號」體制的「敕令主義」階段。1918年成立的原敬內閣在獲得國會的「協贊」與天皇的裁可之後,於1919年8月19日以敕令第393號廢除臺灣總督資格的限制,使得文官總督官制的實現,取得法律的基礎。
原內閣接著於1921年1月30日再向第44回帝國議會提出臺灣統治法的修正案,此案於同年3月15日以法律第3號(即「法三號」)公布。其最大的特徵在於相對「六三法」強調臺灣的特殊性,新法則轉換為日本國內法盡可能在臺灣適用。如該法案的第1條所列「欲於臺灣施行法律之全部或部分,以敕令定之……因臺灣特殊情況而有設置特別命令之必要時,得以敕令另外制定之」。換言之,在無相當理由可支撐「臺灣的特殊性」時,日本的法律原則上皆應在臺施行。
臺灣總督所發布的「律令」堪稱臺灣「特殊性」的象徵,經天皇裁可所發布的「敕令」則強調「大日本帝國」法律的普同適用。儘管兩者皆須以天皇的裁可為前提才得以生效,然而臺灣總督的權限在新法律的規定下,明顯受到大幅的限制,原敬對臺統治權力構造的這些變革,正是其夙論「內地延長主義」的實踐。
如果將臺銀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1920年恐慌期間,臺灣總督府對臺銀問題的對處併入檢討的範圍,可看出臺灣總督府恰好處在兩個不同的權力結構之下。本章認為經由比較大正期、昭和期的經濟恐慌,當可從經濟的層面,較清楚看出1920年代以降臺灣總督府在整個「大日本帝國」統治權力架構下,所能獲得施政空間的變化。而此點的解明,應有助於對日治中後期臺灣總督府對臺統治的理解。
從經濟的角度看第一次世界大戰對日本經濟的影響,1914年歐陸戰爭爆發至1915年春天,由於戰爭導致以生絲為首的出口,失去主要的海外市場,使得原本已經低迷不振的日本經濟,雪上加霜地更見衰退。
但是1915年春天起持續到1917年的夏天,日本經濟開始反彈,由衰極轉為復甦進而發展。其主要的原因在於大戰的長期化,參戰國開始向其他中立國(包括亞洲各地區)購買糧食及軍需品,日本的出口因而變得極為暢旺。同時,為因應海外的需求及原材料、設備的無法進口,日本的農工及海運等產業皆出現未曾有過的擴張、新設。
然而,大戰結束到1920年4月爆發的經濟恐慌為止的期間,隨著歐美列強戰後的復員及生產力的回升,戰爭期間刺激景氣的因素逐漸消失,日本經濟的步調開始放慢。不過,總的來說,所謂「天佑的大戰」還是使得日本從戰前的貿易逆差國,轉變為擁有20億圓的貿易順差國。
對日本資本主義的歷史發展而言,第一次世界大戰固然進一步促進日本的工業化,使之逐漸具備資本輸出、對外侵略的帝國主義能力,但是無可諱言,其內部亦同時醞釀著各種危機。要言之,戰後日本社會「大正民主」的出現,雖說受到外來馬克思主義等政治思潮、中國辛亥革命成功等種種的影響,然而從1920年至1927年一連串金融危機,導致經濟不安與社會人心動搖,可說更為其根本原因。其中,1920年恐慌及1927年的金融恐慌,臺銀皆為重要的當事者。
關於1927年的昭和金融恐慌,無論當事者的回顧、證言或學術界的研究論說,皆有相當程度的累積。
例如戰後由臺銀改組的日本貿易信用株式會社所撰寫的《臺灣銀行史》(1964年),在劈頭處即為臺銀辯解其在金融恐慌期間的各種作為,因為當時日本社會咸認臺銀抽取鈴木商店的銀根,為恐慌爆發的導火線。另一主角為鈴木商店,由於該商店破產之後的經營資料散佚,因此鈴木商店的史料存世不多,其中白石友治所撰《金子直吉傳》(1950年)為從個人網絡,了解恐慌來龍去脈的著作。作家城山三郎所著《鼠:鈴木商店燒打?事件》(1975年)則以小說的方式描繪鈴木商店的興衰,亦有助於對1927年金融恐慌的理解。在學術研究方面,大概不出桂芳男的研究,桂先後著有《關西系總合商社?原像--鈴木、日商岩井、伊藤忠商事、丸紅?經營史》(1987年)、《幻?總合商社:鈴木商店--創造的經營者?榮光?挫折》(1989年),以有限的史料及資料儘量貼近鈴木商店的經營實態。
然而,本章所關注的焦點,即1927年金融恐慌時期,面臨經營危機的臺銀乃至與臺灣總督府的關聯而言,由於海內外學術界對日治時代臺灣經濟研究積累的不足,加上相關史料及資料的侷限,可說仍處於所知有限的程度。
於1927年金融恐慌進行時期來臺實地踏查的東京帝大教授矢內原忠雄,雖然在其返回日本之後,對臺灣總督府封鎖日本國內銀行擠兌等與金融危機有關的消息,作了「臺灣的專制政治威力最近最為明瞭發揮的事例,便是臺銀事件。關於臺銀事件,不僅臺灣的報紙不予報導,即使是內地發行的報紙,也是將相關新聞記載剪掉後才准進口,因此看臺灣的報紙,根本無法理解為何內閣會更迭」的嚴厲批評。但是其集結在臺考察所得而成的《帝國主義下?臺灣》(1929年),對金融恐慌對臺灣社會、經濟的影響,卻未有著墨說明。
f照彥則主張臺銀以第一次世界大戰為契機,其金融重點由臺灣移往日本,日本企業經營的惡化,意味著臺銀亦可能面臨經營的危機。臺銀最大的融資對象為鈴木商店,1927年4月16日鈴木商店倒閉時,臺銀總共融資3億4,800萬圓。至於對臺灣經濟的影響而言,f強調鈴木商店的沒落造成臺銀的存續危機,最後招致以臺銀為樞軸的砂糖金融機構「破綻」,對1930年代以降的臺灣糖業,帶來深遠的影響。
波形昭一在對臺灣商工銀行的研究中,首先指出日本學術界對此時期臺銀的相關研究,幾乎偏重與日本經濟的關聯,對臺銀在島內活動的關注相對薄弱,至於島內「地場銀行」(即地區性銀行)的研究則可說幾近全無。波形指出1920年恐慌爆發後的臺灣商工銀行、新高銀行及嘉義銀行合併成為新的臺灣商工銀行,主要出於臺銀為保全其對該三銀行的債權,才強行主導三銀行的整併,舊的臺灣商工銀行並無實際的需要與能力。
另一方面,若從方法論的角度來看昭和金融恐慌的研究,可區分成「原因論」、「結果論」及「過程論」的切入取徑。就今日可見的研究成果而言,「原因論」及「方法論」的積累顯然超過後者的「過程論」。
「原因論」的討論重點,顧名思義,在於探討一連串金融危機發生的原因,其中最重要的見解為「機關銀行論」。即從事後分析經營出現危機的銀行,可發現幾乎或多或少成為某些企業的機關銀行,當這些企業經營出現問題時,淪為該企業「機關銀行」的銀行受到波及,於是釀成金融危機,臺銀與鈴木商店的關係堪稱這類的典型。
「結果論」則強調危機帶來日本金融資本的集中化,即所謂的「銀行獨占論」。上引f研究所指台灣砂糖金融機構「破綻」,可說屬於此「結果論」的一部分。
「過程論」則著重在陷入經營危機的銀行進入整理過程後,如何處理危機以及當事者之間如何折衝之情形。前述波形研究指出新的臺灣商工銀行之成立,乃為臺銀危機處理的應對之一,將之視為「過程論」應無大謬。
此時期的臺銀「作為臺灣的金融機關對商工業及公共事業給予資金的通融,以開發臺灣的富源,除謀求經濟的發達外,更進一步將營業範圍擴張至華南地方及南洋諸島,成為這些國家商業貿易的機關」,係由日本政府經立法程序所成立的「特殊銀行」。臺銀依法同時被賦予島內通行的臺灣銀行券之發行權,成為與日本銀行相同的發券銀行,因此常被稱為臺灣的中央銀行。臺灣總督府對臺灣的統治,臺銀為其不可或缺的支柱之一。
因此,自1920年恐慌開始,臺銀因其業務內容的變化捲入漩渦,陷入不安的營業狀況,臺灣總督府基於統治的立場無法隔岸觀火。面對日本經濟危機對臺灣經濟可能的波及與臺銀隨時可能的倒閉,臺灣總督府的應對,顯然成為理解同時期臺灣經濟及臺銀命運變化的重要因素。
以上述理解為基礎,本章基於1927年金融恐慌的遠因肇始於1920年恐慌的學界共通見解,先從1920年恐慌期間臺灣總督府的對應開始考察,以助理解該府於1927年昭和金融恐慌期間的作為。在可收集的史料、資料的範圍內,以「過程論」的論法,經由對臺灣總督府應對的檢討,嘗試說明在新舊的統治權力架構下,臺灣總督府在經濟層面的施政空間。
第二節 臺灣總督府在1920年反動恐慌期的應對 臺銀雖為日本政府立法設立的特殊銀行,然而一般商業銀行的業務亦在允許範圍,因此隨日本經濟因「戰爭特需」出現開始好轉及進一步的發展時,臺銀來自日本國內的存款亦隨之增加,連帶對日本的貸放金額亦有明顯的成長。其中,臺銀對日本國內的放款,又以鈴木商店為最大宗。
當時人認為鈴木商店能夠在日後發展到媲美三井物產的綜合商社,其出發點為1909年以650萬圓的代價,將位於九州的大里製糖所轉讓給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有關,鈴木商店當時所投入的資金不過150餘萬圓而已。不過,歐戰爆發後,主要經營者金子直吉憑著膽識及運氣,開始囤積鋼鐵之類戰爭物資,然後進一步延伸到海運業及造船業的投資,才是將鈴木商店推舉成為一流商社的主要原因。
鈴木商店的財務狀況受到1920年恐慌的波及,於1921年開始出現問題,臺銀本身的經營立即受到影響,開始陸續對鈴木商店抽銀根以求自保。臺銀的危機集中在貸放資金的固定化,鈴木商店的部分則為其中最大者。
然而臺銀經營問題的影響,卻不止於臺銀本身而已。當時臺灣重要的產業,諸如米穀、製糖、製茶資金皆仰賴臺銀的融通,因此發生於日本國內的經濟危機,無可避免地經由臺銀的業務網絡如骨牌效應般地對臺灣經濟造成打擊。當然,與臺銀業務有關的大藏省及臺灣總督府無法坐視事態的不斷惡化,而必須有所行動。
另外,因臺灣總督府自1899年下半期臺銀開業起,便不斷以各種名目向臺銀調度資金,因此真正能貸放給臺灣產業的額度其實不多。其他諸如三十四銀行之類商業銀行,由於本身資金有限,加上臺灣社會客觀條件的限制不易獲得存款,亦無法充分提供島內民間所需的資金。因此自兒玉源太郎以降歷任臺灣總督,便不斷要求大藏省對臺灣提供長期資金。1903年底在臺灣總督府答應對日本勸業銀行提供損失補助金等條件下,臺銀才獲得日本勸業銀行委託代辦對臺貸放這類資金,可說是最初的重要成果。
然而,特別是製糖會社對長期資金的需求,並未因此獲得滿足,因此要求臺灣亦設立日本國內各縣以長期資金提供為業務的「農工銀行」的聲音不絕於後,大藏省則回應政府的方針依舊以臺銀為臺灣主要的貸放機關。大藏省對臺銀的態度於1913年的內部討論,亦未見有明顯的變化。1914年2月的第31回帝國議會,日本政府再度提出修改臺灣銀行法的議案,以擴大對製糖會社的貸款額度,然而仍明確表示無在臺灣設置農工銀行的必要。由於上述歷次提案的具體過程已於第五章說明,因此不再贅述。
爾後,臺銀的貨幣發行額度於1918年再由1,000萬圓擴大到2,000萬圓,1919年9月再將資本金額增加至6,000萬圓。如前所述,臺銀如此的擴張與其說是肇因於臺灣經濟活動的熱絡與成長,毋寧有部分是來自整個日本經濟因「戰爭特需」及戰後對經濟的樂觀評估導致景氣的持續而來。
不過,必須留意的是這種因應日本資金需求的增資行為,並非臺銀獨有。實際上,從1918年下半年日本國內便已有許多銀行增資或合併。1918年下半年除臺銀之外,橫濱正金銀行、第一、三井等大銀行亦行增資,加上日本政府鼓勵銀行的合併,皆使得日本金融機構的規模變大,資金提供能力增強。因此,包括臺銀在內的特殊銀行與一般金融機構,可說都是將日本經濟推到極熱而後重跌的重要因素。
根據當時日本銀行的調查,「戰爭特需」所帶來日本出口暢旺及巨額的外貿盈餘之情形,在1918年9月已可見到轉變的端倪,1919年開始出現貿易赤字,僅1到6月間便累積了2億2,000萬圓的逆差。儘管日本銀行屢次警告並且兩度提高利率水準,然而日本社會對景氣依然充滿持續的樂觀氣氛。自1919年秋天起日本經濟開始出現今日所謂「泡沫現象」的經濟過熱現象,翌(1920)年達到極點,然後同年3月以東京、大阪股市的崩盤為始,發生日本經濟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經濟恐慌。
臺銀受此影響,面臨貸放資金無法收回導致營運資金膠著的問題,尤其是鈴木商店經營情形的每下愈況,成為臺銀經營危機的最大原因。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華盛頓軍事會議結果,日本軍事預算的刪減對鈴木商店及其相關企業再度造成致命的打擊,臺銀卻不得不繼續對鈴木商店給予資金融通。不言自明,如果這時臺銀對鈴木商店完全撒手不管,極有可能本利無法收回,成為十足的壞帳。
於是前述長年存在的臺灣長期資金供給的問題,在依然未獲得根本解決的情況下,臺灣總督府又再面臨臺銀受鈴木商店牽累的新問題。
由當時臺灣總督田健治郎的日記內容可知,以1920年3月15日東京、大阪股市暴跌為開端的經濟危機,臺灣總督府關心的焦點在於如何使這種危機不致波及臺灣,主要的應對則是責成臺銀設法在資金方面對島內企業紓困。
不過,若是仔細檢視1920年全年田日記的內容,可說此時臺灣總督府的施政重心在於地方官制的變革,即將1909年的12廳制改變為5州2廳制。相反地,如上表所示,1920年11月7日田仍要求臺銀承受臺灣總督府計畫發行的事業公債,似乎未考慮到臺銀已經受到鈴木商店影響面臨業務重整,不得不接受日本銀行資金救助的現實。對臺灣總督府而言,臺銀對其發揮提供資金的功能,並未因此有太大的改變。
另一方面,臺灣島內長期資金供給問題,卻從臺灣總督府要求臺銀承受公債的問題,再度浮出政策的檯面,大藏省不僅拒絕臺灣總督府事業公債發行的要求,亦明白反對臺銀再像從前充當臺灣總督府的資金來源。惟臺灣總督府並未因此放棄這項要求,除重新檢討在臺新設臺灣拓殖銀行的可行性外,亦繼續與大藏省等中央機關進行交涉。1922年4月14日臺灣總督田健治郎再度向日本政府提出低利資金的要求,島內外亦同時屢有要求設立新銀行的聲音,儘管如此,日本政府最後還是決定以日本勸業銀行在臺設立分行的作法回應各方面的要求,依舊不允許新銀行的設立。
1922年7月22日臺灣總督田健治郎赴首相官邸祝賀加藤友三郎上任,順便討論日本勸業銀行在臺設立分行等事宜,田所提出的要求,雖然著眼於解決臺灣長期低利資金的老問題,不過亦可視為日本政府處理臺銀於1920年恐慌所遭遇問題的一個環節。換言之,田所提出為臺銀紓困的3,000萬圓的要求,日本政府以日本勸業銀行為媒介,動用「預金部」資金回應。
──摘自第六章「日本帝國主義危機下的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