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晚清「第一女人」
清道光十五年十月初十日(西曆一八三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有一個女嬰誕生在北京西四牌樓劈柴胡同的一位中級官員家中。她的父親姓葉赫那拉,名惠徵,當時任職吏部二等筆帖式,她的家族屬滿洲鑲藍旗。
這女娃在孩提時代就接受了相當程度的教育,對滿漢文字都能通曉,長大後應該是聰明智慧型的人。相信也一定有著幾分美艷的姿色。她十七歲的時候是少年新君咸豐的元年(一八五一),這一年宮廷裡正值選八旗秀女的年分,她的家長為她報名參加了選拔。第二年春天她中選進入皇宮,封為蘭貴人,是皇帝的后妃中的中下等地位。而同時她父親也被外調去了安徽,當上了徽寧池太廣道員,這個職位權力不小,駐地在長江邊上的重鎮蕪湖,管轄安慶府、徽州府、寧國府、池州府、太平府以及廣德州的二十八個縣,並兼管蕪湖關稅務。惠徵連升了幾級,變成四品道臺,女兒又入選為皇帝的貴人,真可謂雙喜臨門。
咸豐三年,蘭貴人娘家發生了可怕的災難,她的父親在這一年因「虧款」(貪污公款)或是「帶印脫逃」等罪名被「褫職」了。其時太平軍正在安徽一帶大鬧事,蕪湖形勢告急,惠徵帶了一萬兩餉銀先逃到江蘇鎮江,後到丹徒辦理糧臺。咸豐帝在北京得悉各地喪失城池、官員逃竄等消息後,諭令地方督撫「查明該文武各員,有棄城先逃、臨陣退避者,即行革職拿問,按律定擬罪名,迅速具奏」,安徽巡撫李嘉瑞乃向皇帝進呈一份報告,參劾了惠徵「避居別境」,有虧職守。咸豐帝見到奏摺後,只能「大義滅親」,指責老丈人說:「惠徵身任監司,於所屬地方被賊蹂躪,何以攜帶銀兩印信避至鎮江、涇縣等處?……惠徵業已開缺,著即飭令聽候查辦。」不過,稍後皇帝又在另一件上諭裡命安徽巡撫調查惠徵「委辦糧臺、護解銀兩是否屬實」,比起前一次諭旨緩和多了,而且有著不信「逃避」確有其事的語氣。這是不是惠徵之女蘭貴人關說了什麼話、起了什麼作用,不得而知。然而這些已無關重要,因為惠徵自咸豐三年三月避逃鎮江之後,僅僅歷時不到三個月,在六月初三日他就病死了,享年四十九歲。惠徵的遭遇相信在蘭貴人心中一定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與影響。她不能保全她的父親,她深感權力的重要,也了解政治是不顧親情的。
惠徵死後第二年,蘭貴人晉升為懿嬪,又過了兩年,即咸豐六年(一八五六),她因為生下皇子載淳,再次晉升為懿妃,次年又賜封懿貴妃。在宮中的地位日漸升高了,她的權力慾也變得更強烈了,當時她才二十三歲。
咸豐十年,英法聯軍攻陷大沽,陳兵天津,京師受到嚴重威脅,清廷上下亂成一團,咸豐帝束手無策,又想「御駕親征」,又想逃難「北狩」。懿貴妃認為:「皇上在京可以鎮懾一切,聖駕若行,則恐宗廟無主,恐為夷人踏毀,昔周室東遷,天子蒙塵,永為後世之羞,今若遽棄京城而去,辱莫甚焉。」如果這一記述可信,則說明懿貴妃頗有主見,在軍情緊急之際,她還能保持清醒。同時也足以證明她對中國歷史有相當的知識。然而,咸豐帝沒有採納她的建議,倉皇逃出北京,到承德避暑山莊避炮火去了。
在承德約一年期間,咸豐帝銳氣盡失,頹喪消沉,懿貴妃卻在此一動蕩不安的政局下,施展發揮了她的政治才能,她代皇帝「披覽各省奏章」,與大臣等議論朝政得失,開始建立了日後女主的初基,但也引來親貴權臣們的不滿。
咸豐十一年七月十六日(西曆一八六一年八月二十一日),皇帝病危,口授遺囑,立獨生子載淳為皇太子(嗣皇帝),命載垣、端華、景壽、肅順、穆蔭、匡源、杜翰、焦佑瀛等八大臣贊襄一切政務。凡發布詔諭,先由八大臣草擬呈報,不過,因新君年幼,須請皇太后鈐用圖章,再以皇帝名義發下。此時的皇后與懿貴妃實際上已有了代行皇帝職權的身分,她們與八大臣是相互牽制的,當然矛盾、衝突也就難免發生了。
這種既非垂簾,又非輔政,但又垂簾與輔政兼行的政體確是不完備的,而且雙方都在爭權,慘烈的政治鬥爭必然要發生。兩宮太后乃聯絡皇叔恭親王奕訢在京城的力量,成功地發動了歷史上著名的「辛酉政變」(咸豐十一年,歲次辛酉),徹底消除肅順等八大臣集團的力量,進而取得了合法的「垂簾聽政」地位。
按照清朝宮廷制度,新皇帝即位後,即尊嫡母(先帝冊封的中宮皇后)為母后皇太后,親生的母親為聖母皇太后,並上尊號。另外凡是遇到國家有大慶典時,則又在皇太后的尊號前加上美詞,叫做徽號,一般用兩個漢字。她們死後再在生前的徽號上加字,則稱為謚號。
惠徵的女兒前已晉升為懿貴妃,因為貴妃與皇后之間的「皇貴妃」一級當時無人,實際上她已是皇貴妃級了。咸豐帝死後,載淳繼承大位,當然「母以子貴」,她與皇后同時被尊為皇太后,實行垂簾聽政。同治元年(一八六二)她又加上徽號「慈禧」,咸豐嫡后的徽號為「慈安」,這就是後世人稱她們為「慈禧」與「慈安」的由來。
慈禧垂簾聽政時剛剛年滿二十七歲,沒有預料到這位年輕女主竟主宰了晚清朝政四十七、八年。她三次垂簾,兩度訓政。經歷過很多國內外的重大事件,現在擇其要者分列如下:
同治元年,為整飭政風官箴,下令殺兩江總督何桂清。第二年又令正黃旗滿洲都統勝保自盡。前者因棄城逃跑,後者則是「荒淫貪縱」,慈禧藉此樹立權威。
同治四年,剝奪恭親王奕訢「議政王」頭銜。
同治五年,支持奕訢在原同文館內添設天文算學館。第二年更以皇帝名義發布上諭十道,支持洋務運動。
同治八年,以皇帝名義降諭處死寵監安得海,以示她大公無私,永遵清朝祖宗家法。
同治十一年,皇帝載淳舉行大婚禮。新皇后是慈安與皇帝選上的阿魯特氏,皇妃則為慈禧看中的富察氏,這事頗令慈禧不樂。
同治十二年舉行皇帝親政大典,兩宮太后撤簾歸政。
同治十三年,皇帝為讓慈禧安養林泉,不干預政治,下令重修圓明園,後因大臣反對,停止修園。同年十二月,皇帝駕崩,因無子嗣,慈禧不顧家法,監持以其妹所生子,即醇親王奕?之子為皇位繼承人。新君名載湉,年僅四歲,兩宮太后二度垂簾聽政,改明年為光緒元年。
光緒元年(一八七五),同治皇后阿魯特氏被慈禧逼迫自殺身亡,引起不少朝臣議論。
光緒七年,慈安病逝,有人懷疑係慈禧下毒害死,但證據不足。
光緒十年,因中法戰爭失利,慈禧降頒懿旨,罷斥恭親王奕訢及軍機處全部大臣,重組中央最高權力機關,史稱「甲申易樞」。
光緒十一年,海軍衙門成立,慈禧派其妹夫、皇帝生父醇親王奕?總理海軍事務。
光緒十三年,皇帝載湉已十七歲成年了,慈禧迫於祖制與臣民心態,不得不宣布歸政時間。但奕?深知她貪戀權位,乃請她繼續訓政。皇帝有親政之名,實為傀儡。
光緒十五年,皇帝先行大婚禮,皇后為慈禧之姪女。後行親政大典,慈禧表面上撤簾歸政,然其私心、貪權實表露無遺。
光緒二十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慈禧六十大壽原擬熱烈慶祝,因政局而改為只在宮內舉行。慈禧對東西洋列強乃益加憎惡。甲午戰爭以大敗收場,翌年訂立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
光緒二十四年,皇帝發布〈明定國是詔〉,宣布變法維新。慈禧則發動政變,囚禁光緒帝,重新訓政,並殺害維新黨人。
光緒二十五年,慈禧立溥?為大阿哥,想廢掉光緒帝,後因列強反對而未成功。
光緒二十六年,義和團事起,慈禧想利用拳民「扶清滅洋」,卻招致八國聯軍攻華,北京淪陷,慈禧、光緒帝等逃難出走西安。臨行前慈禧命太監將皇帝所愛珍妃推入井中溺斃。
光緒二十七年,清廷代表在慈禧授意「結與國之歡心」下與列強簽訂內容有苛刻條款之《辛丑和約》。
光緒二十八年,慈禧推行新政。
光緒三十二年,慈禧宣示實行預備立憲。
光緒三十四年,皇帝駕崩。慈禧降懿旨命以溥儀入承大統,命溥儀生父載灃為攝政王監國。光緒帝死於十月二十一日,翌日慈禧亦病逝。有人懷疑慈禧於死前毒害光緒帝。此事可能並非純屬傳聞,因為近年有科學證據出現。
據上可知:慈禧太后在她七十四虛歲的生命中,經歷了晚清最重要的咸豐、同治、光緒三朝,而且當過三次垂簾、兩度訓政的女主,她立過同治載淳、光緒載湉以及宣統溥儀為皇帝,處理過很多對外戰爭、對內動亂以及皇室宮廷的鬥爭等大事。她的一生雖然算得上多采多姿,但也是爭議最多、評論最難的。而且由於她行事作風上確實存在著不少問題,後人對她有著極為嚴厲的負面評價。本書的作者,想依據史料,為慈禧作一番比較客觀、比較真實的寫真。
這本小書的問世,我首先應該感謝內子侯友蘭女士對我的鼓勵。其次我要感謝遠流出版公司的游奇惠主編與陳穗錚小姐在印製方面的協助。還有我的好友陳龍貴、林天人、楊晉平、林泩翰等在校對與聯絡上的幫忙,在此一併致上謝忱。
二○○九年九月於加拿大西溫哥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