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天生的罪名(節錄)
我在南非種族隔離制度之下長大。這很尷尬,因為我家是個跨種族家庭,而我就是家裡混種的那一個。我媽派翠西雅.諾邦絲.諾亞是黑人,我爸羅伯特是白人,更精確來說,是瑞士德語區人。在種族隔離期間,你所能犯下最嚴重的罪行之一,就是跟不同種族的人有性關係。不用說,我父母就是犯了那個罪。
對任何一個建立在制度性種族主義上的社會而言,種族雜交不只挑戰制度的不公,它也透露出制度難以永續與毫無邏輯。種族雜交證明了不同種族可以交合──而且在很多情況下,也想要交合。由於一個混血兒具體化了對系統邏輯的違逆,種族雜交變成了比叛國還要嚴重的罪。
但是人就是人,在第一艘荷蘭商船抵達桌灣海灘九個月之後,南非就已經有混血兒了。就像在美國一樣,這裡的殖民者在原住民女人身上享樂,殖民者向來都是如此。但跟美國不同的是,在美國你只要有一滴黑人血統就是黑人;而在南非,混血兒則被歸類成一個不同的族群,不是黑人也不是白人,我們管這類人叫「有色人」。根據這些分類,政府連根拔起上百萬人,強迫移居。印度人區跟有色人區隔離,有色人區跟黑人區隔離──這三區都跟白人區隔離,並且彼此之間留有空地相隔作為緩衝區。法律首先嚴禁歐洲人和原住民之間性交,後來又修法改成禁止白人跟任何非白人有性關係。
政府無所不用其極來落實這些法令,違法的懲罰是五年徒刑,有整個警察大隊的工作就是四處往窗戶裡偷看。如果有一對跨種族男女被抓到,警察會把門踢開,把兩人抓出來,痛打一頓,繩之以法,至少他們對黑人是這麼做的。對白人,他們比較像是:「聽著,我就說你喝醉了,但是別再犯了,好嗎?走吧。」這是一個白人男性跟一個黑人女性的狀況。如果一個黑人男性被抓到跟一個白人女性上床,他沒被判強暴罪就算他走狗運。
在一九八○年代早期,南非政府開始進行一些小幅改革,來試圖平息國際間批評種族隔離制度過於殘暴及侵害人權的聲浪。這些改革包含了象徵性僱用黑人員工來從事低階白領階級工作,比如說打字員。透過職業介紹所,我媽成為埃西亞公司的祕書,那是一家位於約翰尼斯堡郊區布哈方騰的跨國藥廠。
種族隔離制度最終的目標是讓南非成為一個白人國度,剝奪所有黑人的國籍,把他們全都遷移到內陸的「黑人家園」,或稱班圖斯坦,那裡美其名是半自治黑人領地,但實際上是南非政府所設置的傀儡轄地。然而,這個所謂的白人國度卻無法脫離那些為其製造財富的黑人勞工,黑人因此得以住在白人區近郊的區域,也就是政府規劃來安置黑人勞工的貧民區,如索維托。但即使住在這些黑人區裡,你也一定得要擁有勞工身分才能合法居留,如果因為任何原因你的身分文件被撤銷了,那你就會被遣送回內陸的黑人家園。
我媽獨自住在城裡,不被別人相信也無法信任別人,她開始花越來越多時間跟這個唯一讓她有安全感的人相處──就是那個住在走廊下頭兩百零六號的高大瑞士人。他四十六歲,她二十四歲;他安靜內向,她狂野奔放。她會造訪他的公寓聊天,他們會去地下集會,去有旋轉舞池的夜店跳舞,他們很合得來。
我知道我父母之間有一份真誠的情誼與愛,我親眼目睹過,但是我說不上來他們的關係有多少是男女感情成分,有多少只是朋友之情。有些事小孩是不能過問的。我只知道有一天她提出了一個提議。
「我想要有個孩子。」她告訴他。
「我不想有小孩。」他說。
「我不是叫你養小孩,我是叫你幫我生我的小孩,我只需要你的精子。」
「我是天主教徒,」他說:「我們不能這麼做。」
「你知道,」她說:「我可以跟你上床然後遠走天邊,你永遠都不會知道你有沒有孩子。但是我不想那樣,我想要得到你的祝福,這樣我才能活得心安理得。我想要我自己的小孩,我想要你的小孩,你可以隨時來看他,但是你不需負擔任何責任。你不需要跟他講話,你不需要不需要付撫養費,就只是幫我懷個孩子而已。」
就我媽而言,因為我爸並不想跟她建立家庭,也不被法律允許與她擁有家庭,這反而是吸引她的一點。她想要小孩,但不想要一個會介入並操控她人生的男人。就我爸的部分,我知道他拒絕了很長一段時間,但最後他終於答應了,至於他為什麼會答應我永遠都不會有答案。
他答應後九個月,在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日,我媽單槍匹馬住進希爾布醫院進行排定好的剖腹手術。醫生們把她帶進產房,切開她的肚皮,從裡面拉出一個違反了所有法律、法則、規定,半白半黑的小孩──我的出生就是一種罪。
我唯一能跟我爸相處的地方是室內,一旦我們離開家裡,他就必須要走在我們對面。有一次我還小的時候,我爸試圖跟我們一起去公園。我們到了公園,他卻離我們遠遠的,我就追著他跑,大叫:「爹地!爹地!爹地!」開始引來人們側目,他嚇壞了趕緊跑走,結果我以為這是個遊戲,還一直緊追著他。
我也不能跟我媽走在一起,一個淺膚色的小孩跟著一個黑人女性會引來太多的問題。所以我媽帶著我以有色人的身分行走江湖。她在一個有色人區找到一間托兒所,她上班時就把我丟在那裡。在我們那棟公寓裡,有個有色女人叫琨茵。我們想要去公園的時候,我媽就會邀請她跟我們同行。琨茵會走在我旁邊,好像她是我媽一樣,我媽則是隔幾步之遙走在後面,假裝她是那有色女人的女僕。沒有有色女人可以跟我們同行的時候,老媽會冒險自己跟我一起走。她會牽我的手或是抱著我,但是如果警察來了,她就必須假裝我不是她的小孩,像持有一包大麻一樣立刻把我丟開。
大部分的小孩是證明了他們父母的愛,只有我是證明了他們所犯下的罪。
第5章 排行老二的女孩(節錄)
我媽曾跟我說:「我選擇生你是因為,我希望有個我可以愛也會無條件愛我的人。」她兩手皆空的長大,所以渴望一個屬於她的東西。
我外公外婆的婚姻並不美滿,他們在索菲雅鎮相遇並結婚,但是一年後軍隊入駐就把他們驅逐出城。政府奪走了他們的房子,把整個區域剷平,蓋了一個豪華、全新的白人郊區叫翠昂夫,就是勝利的意思。與其他命運相同的幾萬名黑人一起,我外公外婆被強制遷移到索維托,他們不久之後就離婚了。
我媽是個問題兒童,她像男人婆,固執又愛挑釁,我外婆不知道該怎麼帶她。我媽九歲的時候,她告訴我外婆她想要去跟爸爸一起住。外婆說:「如果這是妳想要的,那妳就去吧。」唐柏來接我媽,她快樂的跳進他的車裡,準備要跟她深愛的父親一起過日子。但是唐柏把她直接送去住在川斯凱的阿姨同住──他也不想要她。
我媽從此有十二年沒再與她家人見面。她跟十四個表兄弟姐妹住在一間小茅舍裡──這十四個表兄弟姐妹分別來自不同的母親跟父親,那些沒人要、或是沒人養得起的小孩就全被送到這個阿姨的農場裡。阿姨收留我媽不是在做慈善,她到那裡是去工作的。
「我是那裡的一頭母牛。」我媽後來曾這麼回憶。她和她的表兄弟姐妹早上四點半就起床,開始犁田、放牧牲畜直到太陽把土地烤得跟水泥一樣硬,熱到哪裡都去不了。
晚餐可能就只有一隻雞,卻要餵飽十四個小孩,我媽得要跟大孩子們奮戰才能搶到一手掌的肉或是一小口肉汁,或甚至只是一根骨頭把骨髓吸出來。而且這還是有食物的時候,沒有食物的時候,她就會去偷餵豬或狗的東西來吃。有些時候,她真的得吃土。她會去河邊,從岸邊拿一些泥土,加水攪拌成一種灰色的奶狀液體,就喝那個來裹腹。
但是我媽很幸運,她在那裡的教會學校遇到一位白人牧師教她英文。她沒有食物或鞋子,甚至連一條內褲都沒有,但是她有英文,她會讀會寫。當她夠大的時候,她在附近城鎮的工廠裡找到工作,用縫紉機做學校制服,每天的薪資是一盤晚餐。
我媽二十一歲時,她被趕回索維托,之後我媽去念了祕書訓練課程,這讓她得以抓住白領階級世界中的最下層。她開始工作、工作又工作,但是住在我外婆的屋簷下,她不被允許保留自己的薪資,我外婆堅持那些錢都要留為家用。
我媽在索維托工作的收入都只是拿來養活她的家人,她並沒有比在川斯凱時自由,所以她決定離家出走。她一路跑到火車站,跳上火車,隱身於大城市中,下定決心,即使得睡在公共廁所,也在所不惜,她要在這個世界走出自己的路。
我媽從沒有坐下來從頭到尾跟我說她在川斯凱所經歷的一切,她只是偶爾沒來由的吐出一點。我媽告訴我這些事的用意,是讓我不會視我們的現狀為理所當然,也不要自艾自憐,她總是說:「永遠不要為過去的事流淚,生命充滿了苦痛,讓這些苦痛鍛鍊你,但不要執著於其上。」
就如同她不計較過去,她也堅持決不重蹈覆轍──我的童年跟她的童年完全南轅北轍,從幫我取名字開始。科薩家庭幫他們孩子所取的名字通常都有含義,而那個含義到頭來也通常總是會自我應驗。我表哥叫馬朗紀,是「擺平者」的意思,每次我闖禍,他總是那個幫我善後的人。我舅舅是不小心懷孕生的,他被取名費里,意思是「不知從哪冒出的人」。我媽,派西雅.諾邦絲.諾亞,意思是「會回報的人」,她就是這樣的人,總是付出、付出,又付出。
要幫我取名字的時候,她選了崔佛這個名字,一個在南非沒有任何含義、在我家族裡從沒人取過的名字,它甚至不是聖經裡的名字。我媽希望她的孩子不用承受任何命運的安排,她希望我可以自由發展、做任何事、成為任何人。
她也給我可以幫助我自由發展的工具。她教我英文成為我的母語,經常唸書給我聽,我第一本學會念的書就是聖經。我們大部分的書也都是從教會那邊取得的,我媽會把一箱箱白人捐獻的書帶回家。她也買過一整套百科全書,雖然是十五年前出版的,資訊早就過時了,但我還是讀得津津有味。
種族隔離制度的結束是一件緩慢進行的事,它不像柏林圍牆倒塌,某一天就突然瓦解。在曼德拉被釋放前的幾個月,我們就已經感覺漸漸可以活得光明正大一些,這時候我媽決定搬家。
伊登公園是在東蘭德的一個有色人區,臨近好幾個黑人區。她想,那裡既是有色人區,又很接近黑人區,就像我們一樣,應該可以很容易混進去。我們家是一棟坐落在轉角上的小房子。屋內簡單狹促,但是走進去時我心想,哇,我有自己的房間實在太不可思議了。
搬去伊登公園之後,我媽用很低的價錢買來一台破爛、橘色的二手福斯汽車。五次裡面有一次它會發不動,也沒有空調。如果我們不用上學、上班或上教會,我們就會出門探索。她會找我們不用花錢就可以去的地方。我們去遍了約翰尼斯堡所有的公園,我媽會坐在樹下讀聖經,讓我跑去一直玩一直玩。我們會在有風景的地方野餐──用吸油紙包起來的香腸肉奶油黑麵包三明治。
我媽總是說:「我的工作是餵飽你的身體、你的精神及你的心智。」而她也是這麼做,她存錢來買食物跟書,就是不花一毛錢在任何其他東西上。我們的傢俱很破爛,壞掉的老沙發,連沙發套都已經磨出破洞來;我們的電視是一台很小的黑白電視,上面還有天線,我們得用鉗子才能切換頻道。
我們總是穿二手衣。有一次我跟我媽要一雙愛迪達(adidas)的球鞋,她拿了一雙愛比達(abidas)回來。
「媽,這雙是假冒的。」我說。
「我看不出有什麼不同。」
「你看這商標。這裡有四條線而不是三條線。」
「那你可真幸運,」她說:「你比別人多了一條。」
我們幾乎一無所有的過日子,但我從不覺得自己窮,因為我們的生活中充滿了冒險。
我媽帶我去黑人從不會去的地方,她拒絕接受那些黑人不可以或不應該做什麼事的可笑說法。如果說我媽有一個終極目標,那就是釋放我的心智。她拉拔我長大時,從不限制我可以去哪裡或做什麼,我現在回頭看才了解,她把我當成白人小孩在教養──不是教我白人文化,而是讓我相信這世界在我的掌握之中,我可以為自己發言,我的想法跟決定是重要的。
很多人認為我媽瘋了,為什麼要教一個黑人小孩白人的玩意兒呢?鄰居和親戚總是會質疑我媽:「為什麼要教他這些?反正他永遠離不開黑人區。」
「因為,」我媽總是這麼說:「即使他永遠離不開黑人區,他也會知道黑人區不是世界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