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課 故事是什麼?
故事是什麼?英國小說家佛斯特(E.M. Forster),在《小說面面觀》一書裡,針對「故事」和「情節」各下了一個定義:
所謂「故事」,就是依照「時間順序」排列的事件。
至於「情節」,則是依照「因果邏輯」排列的事件。
佛斯特舉了一個生動的例子。
「國王死了,然後王后也死了」是故事,因為它著重的是「時間順序」。如果改成「國王死了,王后因為傷心而死」則是情節,因為它注重的是「因果邏輯」。
以上是嚴謹的定義,但一般人根本分不清,在人們的既定印象裡,依「時間順序」排列的事件是流水帳,而依照「因果邏輯」排列的事件,才是故事。
除非你要去參加小說考試,否則我強烈建議你:把佛斯特的話忘了。
現在,我給故事一個「寛鬆的說法」,比白居易還大眾,販夫走卒、老人小孩都聽得懂的說法,那就是……凡是能引發「情感波動」的,都是故事。
從這個角度來看,小說是故事,廣告也是故事,甚至連對話都可能是故事。底下,我們分別舉小說、廣告、對話為例,雖然它們都只有短短一句話,但就是故事無誤,因為它們都引發了讀者的情感波動。
唯有強烈意識到,我們身邊滿滿的都、是、故、事,你才會興奮的跳起來,像抓寶可夢那樣,把故事統統捕捉下來,變成你的寶物。
小說
一聽到「小說」,很多人立刻打退堂鼓,因為他腦子裡第一個跳出來的關鍵字是「長」。
小說=長?這是個錯誤的認知,一旦有了這樣的認知,人們就不知不覺把小說推遠了──「這個太難了,我不可能學得會。」
現在,我們請小說家海明威,來幫大家打破這個錯誤的認知。
某次,海明威在酒吧喝酒,有個好事者知道他是作家之後,立刻上前挑釁:「我用十塊錢跟你打賭,你沒辦法用六個字寫出一篇小說。」
這位挑戰者,顯然跟一般人一樣,有著「小說=長」的錯誤認知。
海明威笑了笑,放下手中的酒,當場寫下六個字:
待售:從沒穿過的嬰兒鞋。(For Sale: Baby shoes, never worn.)
海明威一拳把人們的認知打倒。小說可以長到幾百萬字,也可以短到六個字,甚至更短。
廣告
相信大家都聽過一個止痛藥廣告:「普拿疼不含阿斯匹靈、不傷胃」。
這是文案吧?沒錯,但它同時也是故事。
文案其實就是利用故事的特性,來引發讀者喜歡或厭惡的情感波動。
我們來看一看主角普拿疼如何說故事。
普拿疼和阿斯匹靈都是止痛藥。阿斯匹靈的藥效比較強,且含有消炎的成分,容易傷胃。相較之下,普拿疼確實比較溫和,但它也有副作用,它會傷肝。以上是兩者之間的差異,優劣各半。
廣告最常用的方法是「說自己的好話」或「說對手的壞話」,然而普拿疼卻巧妙的二合一,把好話和壞話融為一體──輕輕說對手的壞話(阿斯匹靈傷胃)之後,一個巧勁,變成了大大讚美了自己(普拿疼不傷胃)。
普拿疼說的全是實話,只是它刻意隱藏了重要的實話(普拿疼傷肝),誇大了其實並不重要的實話(普拿疼不傷胃)。
會說故事的人,短短的一句話,就美化了自己,醜化了敵人,最厲害的是他說是全、都、是、實、話。
對話
底下是我的親身經歷。
某次,等高鐵時,我身旁坐了一個七十歲左右的老人,身穿白西裝,頭戴高筒帽,腳踩紅皮鞋,簡直像戲劇裡走出來的人物。
沒多久,迎面走來一個十八歲左右的女孩,身穿熱褲,身材高挑,臉蛋清秀,手裡拿了一本時尚雜誌。
老人上上下下打量女孩幾眼,然後只說了一句話,就打開女孩的話閘子,隨後她跟老人足足聊了半個多小時。老人簡直就是撩妹高手!
我常問學生:「老人到底說了什麼?」
最常見的回答有兩種:
一、裝可憐:「小姐,我迷路了,你能帶我回家嗎?」
這個方法非常糟。
1.它是謊言,有拆穿的危險。
2.你醜化了自己。
二、找關係:「小姐,你跟我孫女長得好像喔。」
這個方法比上一個好,但還是不好。
1.它還是謊言,雖然比較不容易被拆穿。
2.你還是醜化了自己(雖然你本來就是老人,但你不應該強化這一點)。
那麼老人到底說了什麼?
老人只用了一個「問句」,就打開女孩的心房。他說:「小姐,請問你是模特兒嗎?」
這個方法太棒了。
1.問句從來不會說謊。
2.模特兒是讚美的意思,老人意在讚美女孩身形好、外貌佳。
3.從女孩手上的雜誌,看出女孩對模特兒這個行業心嚮往之。
讚美永遠不會錯,如果再加上「對的人」,那麼效果不得了。
老人的一句話就是一個故事,它讓女孩這個聽眾,情感產生劇烈的波動。
以上三個故事,三種不同類型,分別從不同角度引發人的「情感波動」,更重要的是它們都極短、極短、極短,所以不要再說故事太長、太難、離你太遠了。恰好相反,故事很簡單、非常簡單、簡單得不得了。唯有如此的認知,你才能隨時隨地展開學習的旅程。
現在,請跟著我複誦一遍:故事很簡單、非常簡單、簡單得不得了。
旅程開始了!